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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等部门要求大力丰富元旦春节期间城乡群众文化生活
发布时间:2011-01-24  更新时间:2011-01-24  作者:  点击次数:3619

近日,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工作,丰富城乡基层文化生活,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营造欢乐喜庆、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集中做好送文化下基层工作,广泛动员组织专业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军营,深入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受灾地区,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心连心”、“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组织好面向群众的公益性文化娱乐活动,开展送图书、年画、春联和文艺辅导进基层、下农村活动,给各族群众送去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送去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让广大基层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丰富声频荧屏银幕和舞台,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重点办好元旦、春节文艺晚会,用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广播电视文艺节目和舞台艺术作品满足群众节日文化生活需求。充分调动基层业余文化骨干积极性,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群众文化活动。发挥企业、部队、机关等单位在文艺人才方面的优势,帮助基层文艺骨干编创节目,开展文化联谊,形成城乡基层群众共贺新春、共度佳节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积极开拓节日文化市场,充分发挥演艺、出版、发行、影视等文化企业的作用,依托新华书店、报刊发行、电影放映、音像经营等基层网点,利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方式和网络影视、网络图书、手机电视、手机报等现代文化服务业务,丰富节日文化市场货源,满足基层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积极开展红色旅游、民俗旅游、乡村旅游和历史文化旅游,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加强文化市场执法,维护文化市场秩序,让人们度过健康文明的节日。

通知强调,组织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文化活动,是广大城乡群众的热切期盼,是得民心、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把丰富节日期间群众文化生活的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新闻单位要精心安排节日期间文化宣传报道,把节日期间群众文化生活安排作为党和政府心系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宣传好报道好。做好节日期间文化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各类文化活动圆满顺利,为全国各族人民过上一个欢乐喜庆的元旦、春节,为在全社会营造昂扬奋进的良好文化氛围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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