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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十一五”期间会展业发展的目标
发布时间:2009-07-27  更新时间:2009-07-27  作者:  点击次数:414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市十次党代会和全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牢牢把握经济全球化和上海世博会的机遇,围绕“打造长三角南翼会展之都”这一目标,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以良好的区位、交通和会展设施为依托,按照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遵循“政府强力推动、市场灵活运作”的会展思路,进一步加强全市会展公共服务工作,努力改善会展业发展软硬环境,继续壮大会展主体队伍,大力引进和培育各类会展活动,重视加强会展业管理,积极调整会展结构,不断扩大会展业溢出效应,促进宁波会展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既要加大政府对会展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力度,也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承办、联办展会的积极性。
    2、坚持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相结合。既要不断引进和培育新的会展项日,也要努力提升全市现有会展活动的举办水平。
    3、坚持近期突破和长远发展相结合。既要抓好培养会展人才、搭建信息平台、培育品牌展会、指导招展招商、评估会展成果、开展目标考核等基础性工作,逐步克服要素制约,也要重视研究发展战略、创新管理机制、加大国际合作等工作,努力探索有利于会展业长远发展的路子。
    4、坚持市区发展和县域联动相结合。既要加大市区会展业推动力度,也要重视县(市)、区会展业指导工作,逐步形成中心突出,多点开花的“大会展”发展格局。
    5、坚持促进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结合。既要把发展作为会展工作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推动全市会展业加快发展,也要高度重视会展业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会展秩序。
   (三)发展目标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今后一个时期会展业发展的目标是:到2010年,要把宁波打造成为长江三角洲南翼会展之都,展览业总体水平进入全国同类城市前五位。
    一一到2010年,全市年举办会展活动比2005年翻一翻,达到1 70个。其中:举办国际性会展活动10一15个、国家级会展活动20~25个;品牌会展比重达到25%。会展业营业直接收入年增长率超20%。年展览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国际标准展位2000个以上展会达到8个。
    一一形成以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市区及县(市)、区专业展馆为辅助的,资源配置合理、设施现代化的“一核多馆”会展场馆布局,展馆可用展览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左右。
    一一培育具有独立办展能力,在国内有影响的会展企业5~10家,培育具有较强实力的会展中介服务企业3~5家。
    一一基本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适应全市会展业发展需要的会展人才队伍。
   
四、“十一五”期间宁波会展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聚集区位布局优势,加强会展场馆建设
    1、科学规划,完善功能,形成“一核多馆”会展设施布局。按照宁波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打造成长三角南翼会展之都的需要,全市会展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要坚持“大中小、近中远”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宁波国际会展中心集聚作用,与开发建设东部新城区相结合,与提升完善市区现有展览场馆功能相结合,与调动各县(市)、区加快发展会展经济积极性相结合,进行全市会展设施统筹布局。集中力量搞好宁波会展中心区建设,使其真正成为规模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能承接国际国内大型展览、会议的会展核心区;充分利用宁波新闻文化中心、城展馆等现有展馆的展览功能,合理安排各类中小型展会;加快余姚国际展览馆、慈溪会展中心、宁海文具馆等专业展馆建设,为各地发展地方特色会展服务。通过多方面努力,形成以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市区及县(市)、区会展场馆为辅助的会展场馆布局,为扩大全市会展业规模提供完备的硬件设施。
    2、着力打造宁波会展核心园区。按照百年大计、“世纪精品”的要求,高品位规划、高档次建设,加快宁波会展中心区建设进程。重点开发建设国际会议中心、国际贸易常年展览中心、办公楼、宾馆、公寓楼等会展服务设施;加快建设大型商业中心和客户服务中心,形成集展会、会议、办公、酒店、公寓、商业、交通等全方位的会展服务体系。
    3、加快余慈会展场馆建设。按照服务产业、扩大交易的要求,加快建成余姚中国塑料城国际会展馆和慈溪家电科技馆,重点承接塑料、食品、古旧家具、小家电等中小型专业展会,同时发挥展馆综合功能,举办其它一些展会。
    4、鼓励市场化运作会展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来甬投资,参与会展设施建设及场馆经营管理,在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最大限度提高会展场馆及配套设施的利用率和效益。
    (二)做大做强现有展会,提升会展产业水平
    l、高标准、高品位办好现有展会。按照国际通行的专业标准,继续加大全市展会培育力度,进一步办好浙洽会、消博会、服交会、住博会、家博会等大型展会,使之不断提高层次和水平,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对处于成长期的展会,要不断扩大招展、招商力度,扩大规模,增强办展实效,尽快培育成为品牌展会。对尚处于萌芽状态的展会要加强指导和扶持,力争使其发展壮大。到201 0年,力争形成一批专业特色明显、规模大、对产业带动作用强,国内行业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展会。
    2、多方面拓展会展领域,为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平台。加大对外招展揽会力度,促成更多的全国性、国际性大型会展活动来宁波举办,重点办好各类专业展会。依托我市区位和产业优势,按照专业化发展方向,细分市场定位,大力拓展会展领域。积极培育文具、模具、五金、家电、电子机械、汽车及配件等新兴产业展,为中小制造企业提供会展平台;打造石化、钢铁、电力、造纸、能源等大型工业展,为临港型大中企业提供会展平台;拓展教育、人力资源、网络硬件与软件、旅游、装饰、住宅产品等现代服务产业展,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会展平台;办好纺织、服装、家纺、机械、建材等传统产业展,为传统产业提供会展平台;发展蔬果、食品等农副产品展,为农、林、牧、副、渔业发展提供会展平台。发展网上会展,构建永不落幕的会展平台,为本地产品参展,为国内外客户采购本地产品提供便捷服务。市级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会展企业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优势,多渠道拓展新的会展资源,积极引进和举办各类展会活动。
    3、调整结构,提高会展活动举办水平。合理调整展会举办时间,争取展会淡季不淡,旺季兴旺。引导各展馆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办展单位选择在淡季办展,以提高场馆利用率。坚持市场化办展方向,逐步控制纯政府性展会发展,鼓励市场化运作展会,逐步加大展会的市场化运作比重。按照“多招商、少请客、求实效”的要求,引导各类展会调整、整合相关活动内容,更新办展形式,集中精力做好筹展、招展、布展、管展、促销等工作,追求良好的参展实效。鼓励办展单位引进和培育品牌展会,优化我市展会结构,提高展会层次,努力形成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大会展”、大发展格局。
    4、加强与会展强市合作,实现借力发展。按照“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上海会展业的先发优势、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加强与上海会展业的交流合作,主动承接辐射,形成甬沪会展业联动、融合发展的良好态势。超前研究2010年上海举办世博会对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和会展业的影响,抓住机遇,加强合作,促进宁波会展业水平的提高。
    5、丰富会展活动,不断扩大会展溢出效应。充分拓展会展功能,在办好现有国际、国内重要论坛的基础上,加强与国际、国内经济组织、学术机构、大专院校和新闻单位的合作,积极引进和兴办档次高、影响大且对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有推动作用的论坛、会议。加强“会、展、节、赛、演”的有机结合,取得良好的会展综合效果。按照继承传统、开拓创新、面向未来的办节思路,促使我市重要节庆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实效。既要办好服装节、开渔节、开游节、梁祝爱情节、商贸文化节、杨梅节、水蜜桃节等政府主办型、主导型节庆活动,又要有序发展企业自办型、市场运作型节庆活动,带动节庆产业,发展节庆经济。
    (三)培育主体,推动会展业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进程
    1、积极培育会展业市场主体。引导我市会展企业通过有序竞争,联合重组,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多元化的现代会展企业,不断增强竞争实力。加快培育实力型会展场馆经营企业、会展策划组织企业、会展设计和器材租赁企业、展品运输企业及其他服务配套企业。大力发展会展中介服务公司,为会议和展览提供广告宣传、组织联络等各类服务。到201 0年,力争培育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会展企业和为会展提供支持的服务企业。
    2、加强国际性行业合作。引导会展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国际展览联盟”(UFI)、“美国国际展览协会”(IAEM)、“英国展览业联合会”(EIF)等国际会展协会组织,积极开展国内外会展业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秘书服务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引进国际著名会展企业来甬设立机构,举办国际性展会,开展各项会展业务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市有关部门、会展企业派员赴发达国家和地区考察、学习会展业发展先进经验,尽快提高我市会展活动的举办水平。
    3、加强会展业规范管理。引导会展企业执行各项会展管理规定,提高服务质量,在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逐步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推行展览企业、展览装修和搭建企业资质认定工作。鼓励展览、展馆管理、装修和搭建等企业进行相关行业认证,并在会展现场管理、时间管理、危机管理等方面形成科学合理的服务运营体系。同时,对展览公司以及会展主办者的资质进行动态评估和认证,取消不合格者举办会展活动的资格。
五、宁波会展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对全市会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基层会展行政职能,建立政府、行业协会、企业联动的会展业增促机制.。健全全市会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会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会展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充实会展管理力量,逐步增加政府会展管理部门人员,确保有效行使管理职能。
    建立会展公共服务体系,重视宁波会展业发展调研,联合统计部门搞好全市会展统计和评估,开展会展资源普查,及时掌握全市会展业实情和发展趋势。加强对基层会展工作的指导,改进县(市)、区会展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落实大型会展活动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会展业公共服务水平。
    (二)政策保障
    建立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台会展业扶持政策。根据同一展会举办届数和规模、原有展会规模的增长幅度、参加展会的境内外客商数及同类型展会的整合度,采取分类、分级奖励的办法,鼓励引进规模大、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国际性或全国性的重要展会;鼓励原有展会继续做强、做大并保持展会规模逐年增长;鼓励展会加大招商力度,不断增加境内外展商,促进国内外贸易;鼓励同类型展会有效整合。继续开展年度“十佳”展会和“十佳”最受会展客商欢迎酒店评比,表彰会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保障
    继续贯彻落实《宁波市展览业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办展资格审查,严格把好展会准入关口,克服骗展、多头办展和重复办展现象,抵制劣质办展单位和展会,防止展会恶性竞争,促进我市会展业健康发展。出台《宁波市区大型会展活动临时公益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发挥公安、城管、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各类会展活动管理。引导市会展行业协会认真履行“服务、代表、协调、自律”的基本职能,配合政府制定行业规定,规范办展行为,加强展会评估和评比工作,协调各方关系,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会展业协调发展。
(四)宣传保障
高度重视会展业宣传推介工作。创新形式,拓展渠道,充分发挥广告、广播、电视、互联网络、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对会展业发展的的宣传、推动作用,加大对我市会展业发展环境和品牌展会的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发挥市级媒体优势,开展在甬各类媒体年度会展好新闻评比活动。同时,会展宣传工作要进一步“走出去”,加大对外的宣传力度,在国内重点专业媒体和有关网站免费宣传品牌展会,对我市不举办专场开幕式的10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展会,奖励招商广告,给予重点宣传推介。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会展业发展舆论氛围,提高城市、展会知名度,以吸引更多的海内外企业和人员来我市参展,吸引更多的海内外展会到我市举办,促进我市会展业蓬勃发展。
    (五)人才保障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引进会展项目策划、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等高层次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紧缺人才引进的政策提供相应的支持。建设市会展产业发展专家咨询服务组织,聘请国内外资深会展专家担任会展业咨询服务顾问。建立会展人才储备库,将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高层次会展人才登记在册,定期开展政府、企业和高层次会展人才沟通。会同有关城市,共同开展会展从业人员职称评定,提高会展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加强会展学历教育,发挥大专院校在会展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会展学历教育水平。加强与有关大专院校的合作,促进会展人才教学改革,通过实践教学、科研活动、兼职服务等方式,增加在校学生参与、服务我市会展活动的机会,提高在校学生参与会展业服务能力。鼓励会展企业与有关大专院校建立会展人才培养和会展业务合作,争取双赢的合作成果。
    加强会展从业人员培训,抓住我市建设十大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的有利时机,建立会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根据会展产业发展需要,加强现有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引进国内外适用性广的会展资格证书的培训,提高会展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鼓励会展企业选派专业人员到国内外相关高校和企业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会展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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