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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府主导型展会现状及其对策
发布时间:2006-12-21  更新时间:2006-12-21  作者:张凤林  点击次数:4069

长春市政府主导型展会现状及其对策
 —“2006政府主导型展会创新发展论坛演讲提纲
长春市会展管理办公室主任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理事  张凤林
 
关于由政府主导展会的功过是非,已在业内讨论了几年。对各方的议论,本人既有赞同的一面,但有些方面也值得商讨。下面从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长春市会展业发展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进步,会展经济作为朝阳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国内取得了蓬勃发展。正是在这个大的背景下,长春市会展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明显超过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
概括起来,长春的会展业大体上可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起步阶段(1992-1995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两年一届的电影节,每次都举办相应的经贸活动,其中也有展览——我市会展业的雏型即从这时形成。这一阶段,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主要靠政府行为起主导作用,有些活动大有“成果展”、“成就展”的色彩。如果把展会比作一驾马车,政府的作用就是在前面亲自去“拉”。
二是发育阶段(1996-世纪元年)。以长春国展中心建成为标志,由于有了固定场所,展会数量每年达到二、三十个。其代表作是长春商品交易会。尽管规模不是很大,但也算长春一“景”,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开始提高,大部分企业认为是宣传、展示产品和自身形象的有利契机。这时,政府作用的方式已逐步由在前面“拉”转为在后面“推”。
三是快速发展阶段(2001年新的会展中心建成以来)。主要标志,一是发展速度快。社会各界办会办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每年新办的会展以两位数的速度递增。二是品牌展会日趋成熟。以汽博会、农博会等展会为代表,档次越来越高,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今年,全市举办各类会展活动突破130项,会展业直接收入可达8.5亿元,带动其他相关产业收入77亿元,由此增加税收6亿多元,在整个第三产业的发展中可谓“一枝独秀”。这期间,政府对会展业作用的方式,一半是“推”,一半是“吆喝”。
二、政府主导型展会大体情况
长春市的政府主导型展会是和会展业的起步与生俱来的,长春市的第一项重要活动——长春电影节就是由政府主导的。到目前为止,全市政府主导型展会有20多项,约占全部会展活动近20%,仍是会展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政府主导型展会的分类,近年来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但从长春的情况看,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似更合适,也更形象:
第一种类型:政府包办,市长工程。这是举全市之力的项目,也可以说是形象工程,政府财力的扶持一般在几百万甚至千万元以上。通常情况下,活动搞得轰轰烈烈,热闹非凡,是众多会展活动中的“皇军”。代表作是长春电影节、汽博会(前两届)、农博会和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省政府牵头主办)。
第二种类型:政府主办,部门工程。这类展会比起第一种情况来要稍逊一筹,政府是主要的主办单位,但更多的是由相关部门代表政府来运作。代表作是教育展、雕塑展、民博会等。
第三种类型:政府挂名,民间工程。政府对这类展会只是象征性地给予一些补贴,有的则只出个名份,主要是利用政府这个“无形资产”进行招商和对外宣传,由部门代表政府行使职能,展会的经营基本属于企业行为。其代表作是房交会、时装展、礼品展等。
勿庸置疑,政府主导型展会在会展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尤其是象汽博会、农博会等一些“重中之重”的会展项目更是如此。我们曾做过大致的分析,全市20多个政府主导型展会尽管在数量上仍是少数,但对全市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却占到整个会展业的70%以上。可以说,对长春这样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会展业起步较晚的城市来说,如果没有政府主导型展会的先导和示范作用,就不会有今天如此迅猛发展的会展业!
但从另一个方面看,政府主导型展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主要表现为:政府投入资金的利用率不高、效益不好;办展机构内部缺少应有的活力和创新机制;政府与民争利,形成不平等竞争;如果监督不力,容易产生腐败现象;有些政府投入力量过大的展会,还会导致政府工作重心借位,影响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等等。
所幸的是,长春市政府及业界人士已经认识到了这一弊端,并通过不断加大市场化运作来减少政府直接操作的行为。这一点,从汽博会的成长历程便可见一斑(本届论坛已有专门介绍);其它展会市场化运作水平也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基本对策
关于政府办展这个问题,几年前就有业界人士在声讨。但从历史看上,任何一个新生事物,起步阶段都需要政府给予强有力的扶持。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务的存在、发生和发展,都有其客观必然性即合理性。对当前政府主导型展会的争论,无非是两种观点:一种是政府应当立即退出;一种是如何改善政府的主导。从政府管理部门的角度,我个人认为,就相当多的城市来说,由政府去主导某个展会这种与市场经济有些相悖的行为,目前还要持续一段时间,有些做法,至少在五至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还管用。就象当年的计划经济和此后过度阶段的“双轨制”一样,我们不应该跳出历史的范畴去片面地评价是与非,也不能全盘否定甚至一棍子打死。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兴利除弊,研究更合理的主导方式。
那么,政府怎样做才算到位不越位呢?这里,就长春的一些情况谈几点看法。概括起来是“六个创新”:
第一,创新思维方式。政府在展会中的准确定位应当是宏观管理者。在政府主导展会中存在的各种的弊端,归结起来,就是政府在思维方式上不对头,导致没有找准自身的位置,干了别人的事,抢了企业的“饭碗”。创新思维方式,就必须从摆正自己的位置入手,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划发展、提供服务、政策引导、打造环境、规范市场行为上来,该做的事情做好,不该做的事情退出。
第二,创新运作模式。创新运作模式,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市场化路子,政府无论是从展会中退出,还是继续主导展会,都必须坚持这个原则。事实表明,一个好的会展项目,本身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而靠政府的钱去“喂”展会,只是短期的行为。所以,一定要引导展会的承办单位把眼光重点转向市场,坚持向服务要效益,向品牌要效益,靠诚信赢得效益。只有这样,道路才能越走越宽。
第三,创新办展主体。就是逐步实现办展主体的易位。就某些地方的情况而言,政府在一些领域上退不出来,除了指导思想以外,与市场主体发育不成熟有关。在展览公司还不能挑起大梁的情况下,政府就不能眼睁睁看着会展经济的大蛋糕而无动于衷。从长远看,政府必然要从这一高度竞争性的领域大踏步退出,尤其是少数几个命脉仍掌握在政府手中的展会,但现在还不行,只能是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成熟而逐步淡出。具体办法,一是象汽博会那样,首先选择具有实力的公司参与承办,使之逐步成为核心办展主体;二是象电影节那样,将原来的办展机构从政府事项事业单位中剥离出来,走依托载体办实体的路子。有些特大型展会还可以考虑“一展两制”,总体上由政府掌控,然后分解成若干个子项目,由企业或社会各界承担其中的一项或几项,最后实现完全过度到企业。
第四,创新管理手段。管理方式先进与否,往往决定着展会的成败。我们准备重点抓三个环节:一是规范组织服务工作。去年,我们同商务部研究院一起进行的《重点展会组织服务规程》已经验收,明年要在一部分重点展会实施。二是完善游戏规则。《长春市会展业管理办法》近日已经市政府讨论通过。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从完善基础工作入手,推进会展业市场的规范化。三是建立会展业评估制度。通过评估建立会展企业的诚信档案,创造品牌展会声誉。对评估的结果和会展企业信誉程度,要做为政府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五,创新用人机制。人才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尤其是长春会展经济发展的“瓶径”。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人才奇缺,另一方面又没有合理利用。大型展会是一项累死人的工作,往往一个展会下来,轻者打针,重者住院,身心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个别大型展会为了“公平”便频频换人,有的只干了一届就“转业”了,造成人才的严重浪费。所以,必须构筑一个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的宽松环境,把现有的人才用得好、留得住,需要的人才培养好、引得进。
第六,创新发展环境。一是形成以人为本的服务环境。要把向展商、向观众、向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放在第一位。特别要解决好的公共服务问题,比如指挥交通,维护治安,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办的展会,不仅要全面提供服务,而且是无偿的。基于这些,我们准备由市旅游局牵头,制定大中型展会期间餐饮、宾馆、景点接待服务程式;由市会展办牵头,制定展会服务规范;由市建委牵头,制定包括出租车、公交车司机等在内的岗位规范;由市文明办牵头,制定各行各业特别是涉展单位及公众的行为守则。经过一系列的、实实在在的工作,使会展业服务环境取得明显改善。二是构筑宽松透明的政策环境。我们同市委政研室正在一起研究长春市鼓励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问题。这项工作难度较大,断断续续已经进行了一年多的时间。我觉得,如果不在一些核心的、实质性的问题上有所突破,制定多少条规定都没有意义,所以这项工作还在进行之中。三是建设质优适用的硬件环境。这方面的工作,各地都很重视,力度也都很大,不必多叙。
以上只是对政府主导型展会的转型提出一些方向性的建议。结论是:目前形势下,会展业还离不开政府强有力的扶持(至少在一些地区),政府主导型展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有时采用一些行政干预的手段也是必不可少的。退与不退也不能一概而论,尤其是像世博会、中非论坛这类涉及到全局甚至“指挥”全国或全球的活动,恐怕任何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都难以承担,只能由政府这个“无限责任公司”来运作。其实,这种做法也并非中国的独创,外国一些政府对会展业也没有完全退出。比如,德国政府对展览馆的投资股份最低要占51%;美国政府仍然在支持很多的展会;新加坡政府在会展业发展中更是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最后要说明的是,会展经济既然是一种市场行为,就要按市场规律办事,最终让位于市场主体,我们希望这一天来得越早越好。但话说回来,就是真正到了那一天,也不能完全离开政府,只不过在方法上要有所变化。就是说,初始阶段,需要的是政府强力的启动和推动,这种推动尽管力度很大,但很低级;而后期则需要政府站在更高的层次给予引导和帮助。怎么帮助呢?我概括四个“导”:一是政策引导;二是规划先导;三是分类指导;四是,斗胆篡改伟人的一句名言:服务就是领导。从这个角度看,政府的作用并没有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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