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什么没什么!别让游击山寨展玷污了中国会展业
发布时间:2017-10-11 更新时间:2017-10-11 作者: 点击次数:6343
“9月,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将有上万只企鹅空降南通滨江公园!”
很美有没有?这则消息成功引起南通市民转发刷屏,以集赞赢取免费门票。但是展览真正开幕的时候,才发现现场充斥着粗制滥造的充气企鹅,一只真的都没有!一些带着羽绒服来观展的群众欲哭无泪,现场20元一张的门票却无法退还。
从恐龙到企鹅,套路伤人心
此次“企鹅展”的窘境可以说是前几年火爆的“恐龙展”的升级版。
2016年应城矿山公园的恐龙展,号称“恐龙复活”、“主题乐园震撼开放”,门票15元,而现场只有个位数的小型塑料模型。
从2014年开始,这种打着恐龙主题展的幌子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展品都是塑料感极强的模型,没有化石、更没有所谓的“强大声光电仿真系统”。
此类展览办展套路千篇一律:取一个高大上的名字——放一些美轮美奂的图片——用抓人眼球的标题引起疯狂扩散——售卖门票获利。按照此种套路,很快有人开发出了“环球美食展”,其实现场售卖的大多数是路边摊的臭豆腐、烤冷面;打着名号“荷兰风车节”,里面的展品却是纸糊的模型;内陆城市空降的“海底世界”竟然由水族箱拼凑,规模不及花鸟鱼虫市场……
类似展览活动骗取大量普通市民关注,他们携家带口前往现场,然后生一肚子气败兴而归。门票的损失是小,劳民伤财的交通成本、时间成本更让人无法释怀。更可恨的是,此类展览的主题大多数抓住了普通大众的猎奇心理,很多人因为想让孩子开开眼界而不惜买票观看,不料给孩子的好奇心泼了冷水。
逮不住的“游击队”
既然收取门票,在定义上就具有商业性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退票并获得三倍赔偿。但为什么这些山寨展览的主办方并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呢?
一方面,很多消费者因为门票只有几十块而放弃维权,抱着“吃一堑长一智”的心态咽下哑巴亏,往往受害者众多却投诉者寥寥;另一方面,这类山寨展会是典型的“游击队”,展会开幕之日就是“战役”结束之时,往往主管部门还没开展调查他们就已经撤离了所在城市。
警惕山寨展的“隔空打牛”
游击山寨展看似是偶发的点状事件,大多数人当个笑话一带而过,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却是实实在在的。
时至今日,我国会展院校持续增加,学科细分初见成效;普通群众观展热情持续提升,看展逐渐成为新的生活方式,一切都开始并向着好的方向发展。而放任山寨展横行,将让这场刚刚开始的良性循环偃旗息鼓。一场山寨展办完就走了,背后不知给多少刚刚开始了解会展的人埋下“展会这东西都是骗人的”这类想法,多少家长因此“长一智”为孩子进入会展业投反对票。
类似的教训近在眼前。2011年,密室逃脱进入中国市场,激起消费娱乐市场的不小波澜,但很快,粗制滥造的模仿者蜂拥而来,伙同团购低价杀入,大批从未体验过密室逃脱的顾客兴致勃勃前往,体会到的却是肮脏的房间、粗糙的摆设、毫无逻辑的剧情……于是,大批顾客并未接触到真正的“密室逃脱”却已经下定决心再也不会光顾。
山寨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与之相似,对于消费类展会来说,带来的是直接的客源流失,而对于整个会展产业则埋下更长远的隐患,这种伤害不会立刻显现,却随着失去的人心长久存在。
携手维护会展荣耀
影响不好而处罚缺失,那,能不能从源头阻断呢?2016年5月,天津就曾“挫败”一起类似的山寨展。
“5月14日,长虹公园将主办一场大型恐龙展”。当时,天津人的朋友圈中传播的这条链接配有大量其他城市举办时的实景图片,可谓有图有真相。很多市民已经摩拳擦掌相约前往,相关推文链接阅读量轻松达到100000+。但展览开始的前一天,官方发出紧急通知:该活动系草台班子利用虚假广告圈钱,已被取缔。“主办方”长虹公园管理所陈副所长在接受天津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此次事件是一个外地公司联系到长虹公园附近的一个汽车存车场举办展览,但最终因公安机关没有批复而取消,此类事件两年前就发生过,也是想打着公园旗号在附件举办非正规的展会活动。
该起事件背后,我们能看到公安机关的审核,能看到“被主办”公园方面的警惕,问题的解决之道就在其中。首先,当地的工商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要有相应的审核和监管,不要因为临时活动就放松警惕,若事件已经发生要严肃追究,提高其违法成本。承办的公共场地也要警惕此类事件的侵扰,更不能因为蝇头小利故意放行。最后,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在发现“被忽悠”时勇于举报,主动要求退票和赔偿,公众的维权意识强了,这类流动骗局也就失去了市场。
如今,观展正在成为中国人民的休闲娱乐新选择,若不对此类游击山寨展“人人喊打”,有朝一日我们可能再也无法放心看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