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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不能过度“物质化”
发布时间:2007-06-18  更新时间:2007-06-18  作者:本站作者  点击次数:3887

      6月9日,是中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一系列的展演、论坛、表彰活动在各地展开,令人欣慰。
  不独这一天,近年来,文化遗产热、“申遗热”在各地方兴未艾;“留住民族文化的根”、“ 别忘了回家的路”等话题渐入人心。
  “这说明我们的民族文化自觉与文保意识在增强。但在这股热潮中,也出现了一种‘非物质’过度‘物质化’的功利倾向,值得警惕。”有关专家近日接受采访时提醒说。
  为“占坑”,哄抢式“申遗”
  把文化遗产当吐钱“提款机”
  一个“牛郎织女”的故事,六个省在争;一个“梁祝故里”的传说,十几个城市虎视眈眈;一部《三字经》,引起广东顺德和浙江宁波两地的“争斗”……昔日少人搭理的“文化遗产”,仿佛一夜之间,在神州大地变成了香饽饽。
  “这其实是抓住文化遗产热这个机遇,大力提升城市形象与招商引资的一种方式。”一位地方官员说,借文化这张牌“跑马圈地”,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思路,没人愿意落后。
  《人民文学》杂志副主编肖复兴认为,自从尝到“申遗”带来的甜头后,很多地方似乎找到了一种新的“发财思路”。只要“申遗”成功,便像是可以守候在“提款机”边,就等着大把大把地接钱了。因此,先申报项目把“坑儿”占上再说,许多“申遗”就这样纷纷出笼。
  事实上,越来越多进入公众视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五花八门,匪夷所思,如“风水”、“××秘技”、“××神功”等。
  专家们认为,在一哄而上的“申遗热”中,文化遗产的本义——杰出价值、濒危性、独特性被忽略了,一些真正需要尽快保护的遗产,因为种种纠缠不断的利益冲突被搁置。
  为卖钱,不惜“大胆创新”
  过度开发割裂文化血脉
  一方面,是削尖脑袋拼命想挤进“遗产名录”,另一方面,对一些文化遗产却不断地过度开发。据调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进行商业化改编的现象,十分普遍。
  专家们指出,过度商业化,已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新难点。比如,“原生态”在一些地方正被滥用,很多旅游表演为了迎合游客口味,不惜“大胆创新”,把原生态歌舞的表演方式和内容全变了,甚至加入了许多不健康内容。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乌丙安教授表示,我们保护了几百、几千个“非遗”项目。可是,如果它们都是走出来做秀的,那就没有什么保护的价值了。我们需要的是整体保护,比如国家“十一五”规划中的生态文化保护区建设,就是很好的办法。
  “很多地方把文化遗产变成了一种卖点,迫不及待地挂出去展览,或贴上醒目的商标变成商品卖个好价”,肖复兴认为,各地在文化遗产面前如此“不谋而合”,在于急功近利的趋同思路。
  许多专家建议,一定要注意保持文化遗产的原汁原味,切不可进行过度商业包装。不同的文化形态,都有自己特殊的生存、生长环境,如果被硬生生圈养在狭小的舞台里,仅供人们消遣娱乐,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它的原生态性。这不是保护民间艺术,而恰恰是割裂了它的血脉。
  为速成,以“官俗”代“民俗”
  老百姓应成为“遗产日”主人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实践已经证明,没有政府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就很难得到有效的保护。
  “但是,如果政府越俎代庖,反客为主,取代了传承人,不但会影响到传承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同时也会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性、民间性与真实性,使民俗变成‘官俗’。”10日在京举行的北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规律学术研讨会上,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苑利如是说。
  苑利表示,当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大的问题,不是无人参与,而是在参与过程中,弄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之间的关系,从而使一些地方政府误认为只有自己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救世主,勇于求成,从而以政府取代民间,以官俗取代民俗,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保护性破坏。
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也认为,老百姓应成为“遗产日”主人。“‘文化遗产日’的目的是要唤起中国人民对文化遗产的情怀。只有人民热爱自己的文化遗产,对自己的文化充满自信,才能真正做到有效保护”。他认为,以法律、教育的方式尊重各族人民的文化,让各族人民、尤其是年轻人建立对自己民族文化的荣誉感和尊严感,至关重要。政府和民众只有自觉地维护文化遗产的尊严与永久性价值,才能根除当前的文化遗产过度商业化、文化保护急功近利的不良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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