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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部分展会由审批改备案制
发布时间:2015-10-12  更新时间:2015-10-12  作者:  点击次数:3622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改革管理体制等措施,力争到2020年,促进全省展馆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及国内知名品牌展览达到10个,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展览产业体系。
  在改革管理体制方面,建立由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并建立对外经济技术等类型展览会(原需行政审批的)信息备案制度,规范展览业市场准入管理。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网上信息备案,实现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为展览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主要政策措施包括加快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税收政策范围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促进展览企业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快速发展。对财政预算安排的展览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逐步过渡为政府购买服务、支持重点展会和支持中小企业参加重点展会的资金,促进展览业市场化发展。
  加快建立覆盖展览场馆、办展机构和参展企业的展览业信用体系,推广信用服务和产品的应用,提倡诚信办展、规范服务。建立企业和从业者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实现信用分类监管,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的共享和公开,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促进展览业健康发展。
  制定《湖北省展览业管理办法》,加快制定和修订展馆管理、经营服务、节能环保、安全运营等行业经营管理标准,逐步形成面向市场、服务产业、主次分明、科学合理的展览业标准化体系,规范展览业市场秩序,推动展览业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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