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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闸门”能否卡住“会议腐败”?
发布时间:2013-09-30  更新时间:2013-09-30  作者:  点击次数:3485

从非旅游景点不去、非豪华套间不住,到频频赴世界各地“越洋开会”;从会务费有提成、会议费有“返现”,到庆典出场有红包、论坛讲话有“稿费”……极具隐蔽性的“会议腐败”近年来愈演愈烈,为百姓诟病。

  财政部等三部门23日公布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其中针对会议费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从预算审批、报销审核、公示报告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三道“闸门”能否卡住“会议腐败”?如何从源头上遏制行政腐败的空间?

  “闸门”一:预算审批防会议费“爆表”

  今年6月,审计署公布了57个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发现,半数以上中央部门单位都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的问题,有的一年计划外召开的会议数量高达200多个。

  此外,半数以上部门单位都存在超定额标准列支会议费的问题,以及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的增加,会议不是少了而是多了,会议的花费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为加强会议费管理,此次出台的《办法》进一步强化会议年度计划和审批管理制度,规定所有会议必须纳入单位的年度会议计划,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会议的报批程序和审批制度。

  尤为突出的是,《办法》明确要求,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我们以前只在部门决算中公布会议费,没能把预算经费落实到具体的每一次会议上,在给定的办公经费里,是用于办公还是会务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要求预算中将会议费单独列示,有助于从源头上卡住会议费超支现象。”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说。

  “闸门”二:严格报销审核防堵会议费造假

  一个内部人事干部会议,短短3天挥霍304万元、人均耗资2.4万元;一场学术研讨会,45名与会人员,所谓的研讨只进行一天,其余4天时间则是在越南芒街、河内等地游山玩水……

  “现在很多会议经费都有乱用的情况,发票项目和实际用途不一致,很难控制。”胡怡建说。

  针对这些现象,《办法》明确,会议费报销时必须附上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单、定点饭店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并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支付。

  “可以预见,今后会议费的报销流程将更加严格。”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报销时提供多种凭证,可以限制会议超规模运作;使用公务卡结算,资金往来将有账可查,无从作假。当然,如果饭店等承办单位协同作假,一旦发现,财政部等部门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定点资格,严惩不贷。

  “闸门”三:公示报告增加会议费透明度

  与此前的管理办法不同,此次出台的《办法》新增“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一章。明确提出,要建立会议费公示制度和会议年度报告制度,各单位应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同时,《办法》要求,一级预算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本级和下属预算单位上年度会议计划和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汇总后报财政部。财政部对各单位报送的会议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分析。

  “如果会议费用报销能够公示,或者至少有相关部门逐项审核,约束作用应该会很大。”胡怡建认为,公示制度有助于增加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对相关单位形成更强的舆论和社会压力。

  竹立家认为,在加强舆论监督的同时,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惩,让官员真正重视起来,不敢越过红线,这样才能保证办法实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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