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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会闹剧折射会展业管理缺失
发布时间:2013-07-15  更新时间:2013-07-15  作者:  点击次数:3503

  2013年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Clean Energy Expo China,以下简称“CEEC 2013”)75日在国家会议中心落下帷幕。在展会上因产品产权问题,两家参展商在展会上各执一词。不过面对参展商的纠纷,博览会承办方仅用“企业行为不归我们管”之类的简单措辞推卸责任。展览会中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屡见不鲜,作为主办方在招商过程中是否有责任进行审核?在展览会管理中应该扮演的角色等问题成为各方讨论的焦点。

  展会出现纠纷无人管

  CEEC 2013以“助力中国清洁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展会内容涉及新能源发电与电网接入技术及设备、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风能、生物质能以及分布式能源等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等领域。展会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设行业分会、德国科隆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联合主办,多家单位联合承办。据悉,本次展览展出面积2万平方米,参展商达300家,观众达2万多人次。

  不过在展览会现场,北京商报记者发现,章丘市宇龙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龙机械”)在展位显要之处挂出“本次展会中其他相同颗粒机都是仿造侵权,此类木屑颗粒机为我公司专利产品”告示牌。北京商报记者还发现邹平金坤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展品与宇龙机械的展品相似,且宣传册中的内容也惊人相似。

  在展会期间,宇龙机械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他们向主办方投诉展会现场一些参展企业的侵权行为,但主办方没有任何作为,因此他们只能摆出告示牌。而其它一些参展企业对宇龙机械这种含沙射影的做法表示不满,问及是否向主办方反映时,他们表示“没有用的,主办方不管”,“企业行为与承办方没有关系”。

  对于生物质能企业间的纠纷,相关负责承办单位北京泰格尔展览有限公司负责人李瑞峰表示,展会期间他们并没有收到任何参展商的投诉。对于展会期间参展商间的侵权纠纷,李瑞峰表示:“这属于企业行为,跟主办方或承办方没有关系。”作为CEEC 2013生物质能与太阳能部分展览的承办单位,李瑞峰表示,自己公司不是行业协会,也不是相关鉴定部门,只根据参展商的参展需求提供展位。所以在招展过程中,并不会对参展商的展品进行审查。“在专业性的展会之中,同行的企业很多,他们产品很多都相似。像这种生产木煤的颗粒机,其工作原理都相似,很难界定。作为承办方,也只能去协调这些纠纷。”李瑞峰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中青旅(600138,股吧)(北京)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总裁袁浩表示,在展会招展过程中,主办方会对参展商提出要求,要求参展商品不能涉及侵权。但作为主办方,他们主要的作用在于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毕竟他们不属于执法机构,并且侵权的依据很难界定。

  市场缺乏规范是根本原因

  针对展览会中产生侵权纠纷却没有人管理的现象,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泽炎表示,2006年实行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表示展会主办方在招商招展时,应加强对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等)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展会主办方可通过与参展方签订参展期间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或合同的形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办法》中明确了主办方对参展商知识产权审查的责任。然而,一些展会的主办方对这些规定并不了解或者置若罔闻。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会展专业负责人王春才表示这是我国会展市场不规范的体现。在德国,展会之前,主办方就会对参展商的展品进行审核;展会期间,主办方会邀请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部门现场办公,若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部门证实参展商存在侵权行为,主办方会要求侵权展商立即撤展。王春才认为,虽然主办方没有执法权,但是展会中出现了侵权纠纷,主办方是有责任的。侵权行为出现在展会上,本身就是主办方失职的体现。国内的主办方为了招展,不愿意去得罪参展商,放松对参展商的审核。但从国际规则的角度,主办方对这种侵权行为的放任将打击国外展商的参展积极性,不利于展会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展会市场不规范的现象,王春才认为,政府的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法律来规范整个市场。法律法规制定出来后,监督执行是关键。目前,我国缺乏国家级的会展管理机构或者是全国性的行业协会来进行管理。主办方都是逐利的,很难让他们自身来规范自己。即使是一部分主办方存在问题,对市场也会产生影响。虽然在各个省市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但全国层面的管理机构没有。目前,相关部门也正在呼吁建立国家层面的管理机构,对整个会展行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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