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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霸”受审
发布时间:2009-10-26  更新时间:2009-10-26  作者:  点击次数:3936

  今年818日,因涉嫌敲诈勒索,5名在北京国展的“展霸”在朝阳法院受审。检察官用了3个小时,才宣读完曾被展霸敲诈勒索过的展户证词。检方指控,李彦启等5名国展“展霸”涉嫌于去年3月至11月,向展户们收取74万元“保护费”,从中获利37万余元。

  将展户编组 抓阄分地盘

  18日,出庭受审的除李彦启外,还有“军师”赵君波,“打手”刘萌萌、绰号“阳光”的谢立明以及“组长”付水。

  检方指控,以李彦启为首的“展霸”在新、老国展采用言语威胁、殴打等手段,对从事展具租赁的展户强行索要“保护费”。

  记者了解到,李彦启去年四五月间,与赵君波相识并注册成立北京艺派欧华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赵君波为公司法人代表。其将所有展户集中起来编为6个组,每组约10人左右,分派“展霸”或亲信为“组长”。

  每次展会前,各组以抓阄方式划分展区,“组长”负责盯防展户,一但发现有展户揽“私活”,就立即报告“展霸”,处置手段包括勒索钱财或殴打。

  利益分配方面,每组的展户收入所得由“组长”全部收取,交给“展霸”做“保护费”,“展霸”再返还其中一半给展户。

  称向展户收钱是长期惯例

  35岁的李彦启作为第一被告人,被列为五名“展霸”之首。而对于靠租赁展具为生的众展户而言,“强子”的绰号要比李彦启的本名响亮得多。

  庭审时,李彦启表示认罪,但同时称没有对任何人进行威胁、恐吓,也没有实施暴力,索要过“保护费”。李彦启说,展户们都是自愿和其签合同,有些展户给钱是为了疏通与国展保安的关系,以便可以带展具进入展区。

  “展户们签的合同,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对于李彦启所称与展户签合同,检察官表示根本不能成立,而注册公司也只是他们为让收取“保护费”合法化。

  而赵君波在庭后表示,向展户收钱是国展长期存在的“惯例”,之前他当展户时,也要向“老大”交钱。

  此案未当庭宣判。

  展霸印象:“不交钱就把你们腿打断”

  在翻阅众多展户的证词后,记者发现,对于“展霸”,展户们除了抱怨外,更多的是一种畏惧。

  据展户王生(化名)回忆,去年3月他在顺义新国展给参展商送展具时,被“阳光”拦下,称展馆已被他们包了,并质问谁让送的展具。10分钟后,“强子”乘一辆黑色轿车赶来,称国展干活的人都必须跟着他,还说王生的家庭住址他已清楚,不跟他干后果自负。

  展户晓义(化名)说,“强子”给他们组的展户开会时扬言,想继续在国展就得跟着他们干,而且必须交钱。众展户的证言显示,“强子”对他们常说的一句话是:不交钱,就把你们腿打断。

  “如果没有他们,我们会过得更好。”一些展户对“展霸”如此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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