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的若干政策》,20条政策明确了资金标准、涉及部门、具体措施,大力促进物流、会展等行业的发展。鼓励引进全国性品牌展会项目,对展览面积以1万平方米或500个标准展位为单位递增的,按每单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鼓励引进国际品牌展会项目,对展览面积以1万平方米或500个标准展位为单位递增的,按每单位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积极引进展览企业落户我省,对达到规模以上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