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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灾区”?
发布时间:2018-03-13  更新时间:2018-03-13  作者:  点击次数:4152

近日,家住北京朝阳区双井的市民张女士遇到一个烦心事,她在某化妆品展销会上花100元购入了价值500元的欧珀莱套装,回家后和正常渠道购买的该系列产品比较发现,新购产品包装粗糙,产品味道、黏稠度等都与正品有明显差别,查询真伪码显示“已被查询”,也就是说,张女士购买的为假冒伪劣产品。但张女士在展销会上购买时没有留存购物凭证,所以无法进行索赔,无奈下只好不了了之。

张女士的经历并非特例,展会上买到假货,无法提供购物小票作为凭据等事件屡见不鲜。笔者走访发现,不仅消费者索要购物小票时会遭遇一“票”难求的情况,部分参展商甚至都没有营业资质。

没有资质的展商如何能进入展会参展?假冒伪劣产品怎样流入展会?近日,笔者对招商环节进行了调查。

笔者以一个参展商的身份,在QQ上与北京国际健康美容美发化妆品展览会负责人杨女士进行沟通,介绍其公司尚在注册中,询问主办方对参展商有什么资质要求。杨女士回复称,“参展公司只需属于美容行业,并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便可以参展。”杨女士还透露产品不必检查,填个参展申请表即可入场,若参展商的公司公章没有办下来,参展公司相关负责人直接手写签字便可。笔者又与e展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联系,介绍其公司尚在注册中,没有营业执照等情况后,该网站工作人员同样暗示笔者不必担心,提交申报的产品和现场的参展产品一致即可。对话中并没有提到,是否需要提供产品的质检报告。

据一位知情人透露,体育场、展览馆等举办的“特价会”,的确充斥着一些假冒伪劣产品。他提示,在展会上切忌盲目图便宜,“也许你以为的‘便宜货’可能比市场价还高。除了摊位费高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参展商卖完了就走,不存在也不需要回头客。”他说。

针对此种现象,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六里屯工商所所长艾征表示,展会上经销的商品进入展会前没有一定要质量抽查的硬性规定。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宗鹏坦言,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消费者在展会购买商品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即使展会结束、商家难以联系,消费者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索求赔偿。“因此,办展会不是提供场地后就能收钱那么简单,还需为展销的产品质量负责,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督促展会举办者对展销产品进行筛选。”他说。

展会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灾区”,表面上似乎一切归咎于主办方和展商,而究其“症结”在于源头监管。

笔者拨通了北京市工商局大兴分局的投诉热线。相关人员表示,大兴区举办的展会相对少,这方面涉及不多,“我们有商品科,但只是针对辖区商场、超市的商品进行抽检。”

艾征则表示,“展销会属于流通领域,在流通领域售卖的商品质量问题,应由工商部门依据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开展监管。”

熊宗鹏提示消费者,在展会上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三包凭证或正规发票,如果商家不能出具,建议消费者就不要购买,以免后续产生纠纷,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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