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特别关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8-03-13  更新时间:2018-03-13  作者:  点击次数:478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准确把握产业发展动态,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为展览产业布局和决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017年初,商务部坚持规范、实用、有效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展览业重点联系企业(单位)申报工作。经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来自3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机构、全国性社会团体、中央企业的788家展览企业(单位)参与申报。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展览业重点联系企业(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商务部组织有关专家,在公开公平、严格筛选、择优择强、综合平衡的基础上,从企业经营能力、行业发展水平、数据申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公示,确定了337家展览市场主体,作为第一批展览业重点联系企业。


上一篇: 太原国际会展中心概念设计方案新鲜出炉!
下一篇: 孙成海:会展人应更多思考时代赋予的行业责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