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出台《厦门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会展业健康发展。《办法》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等展览活动中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维权渠道上,对于展会时间在3日以上(含3日),或是展出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或者政府主办的展会,《办法》均要求展会主办方在展会期间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点。未设立知识产权投诉点的,展会主办方应当在展会场馆的醒目位置公布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