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经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并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昆明是全国第二个颁布促进会展业发展相关条例的城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尽快制定有关会展活动服务、管理、规范的相关实施细则,不断健全完善《条例》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条例》贯彻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