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沈阳市委、沈阳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服务业委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沈阳实际,明晰沈阳会展业发展战略方向、目标定位、推进路径、重点任务和促进保障措施,形成全市会展业统一协调管理、分工负责协作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设立沈阳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多项措施,发展沈阳会展业,力争使会展业成为沈阳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立足打造“东北区域会展中心”城市,研究启动是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做大做强沈阳承办会展项目主体;积极协调新世界会展中心项目定位,建设大型多功能专业会议中心;加强对在沈高校等大型会议中心的协调利用,服务大型高端会议需求。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
强化交通、物流、通信、金融、餐饮、住宿等产业支撑作用,实现展览、旅游等优势资源整合,引导“展、会、节、演”互联互动、集群化发展。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展览公司、展馆等市场化运营。积极鼓励、培养和引进会展专业人才,以万众创新、大众创业之势,打造沈阳会展发展高地。
申办国家级国际性展会
进一步开放沈阳会展市场,加强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调查摸清未来3-5年内全国大型国际性流动展会安排情况,紧扣产业,贴近民生,以市直相关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相关行业协会等为招展主体,积极争取申办相关行业领域的大型国家级国际性展会,争办一批,储备一批。
提高会展信息化水平
加快推进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我市会展业的应用,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打造“互联网+会展业”。
加快推进会展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集中整合展馆、展会、参展商、合作贸易等大数据信息,通过信息化逐步实现会展业发展数据化。
建立向社会“购买服务”机制
坚持“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思路和原则,建立以支持会展业发展为核心的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运行机制。按《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会展业“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纳入《沈阳市关于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中。
建立健全会展统计体系
授权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或专业公司)进行会展统计评估,构建以展会数量、展出面积及会展业经营状况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以展馆、办展机构和展览服务企业为主要对象的统计调查渠道,综合运用统计调查和行政记录等多种方式采集数据,完善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市会展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