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食品霉变生虫,会展之后如何维权成难事
举行一次商品展销会,接近尾声的时候常常会出现低价甩卖和抢购的情况,如果“质优廉价”,那是皆大欢喜,如果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在曲终人散后消费者如何来维护正当权益呢?中国第二届特色商品博览会刚刚闭幕,最近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解决呢?
特博会闭幕那天,市民杨女士在展位上100元买了山西隰县标注弘康食品商标的4包共8斤杏仁,打开吃的时候发现10-20%左右的有虫蛀现象,还吃到虫子,由于她女儿特别的怕虫,因为这事还和老公闹了家庭矛盾。
随后就给三门峡工商部门联系,由于当时买杏仁的人很多,没有开具发票,要想找到商家,需要跟会展举办方联系,如果是多个商家都在卖这种杏仁,可能还要调取现场的视频,如果没有视频,就很难确认是谁卖给你的商品。那么就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11月18日上午,联系了生产厂家山西隰县新开野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对方承认有质量问题,并承诺可以退货还钱或者一比一换货。
但据了解,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该1+1赔付,当地质检部门还要对有问题的批次进行处置,并进行相应处罚,如果该企业生产手续不全,必要时应予以取缔。
信息来源:新浪微博 2013-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