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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规范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无合法手续不能参加房展
发布时间:2012-10-08  更新时间:2012-10-08  作者:  点击次数:3584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交易展示(销)会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项目未取得合法手续不得参与房展。《规定》有效期自2012年9月11日起至2017年9月10日止。石家庄市住房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展会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予以查处。

    按照要求,凡在石家庄市筹办房地产交易展示(销)会的单位,应持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主办单位应在展示(销)会开幕15日以前,将参展企业名单及资质情况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提供参展项目的文件资料。未经审核的企业和项目不得参展。

    参展企业应在展台前将企业资质、参展项目审批文件等内容予以明示,对未按照要求明示或展示虚假内容的企业,主办单位应予以撤展处理,否则须承担连带责任。《规定》还明确,参展企业在进行企业形象展示时,不得展示未取得合法手续的项目信息。

    针对这一规定,业内人士称,石家庄市住房管理部门严管房展活动,将有效“堵住”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房产项目借势销售的渠道。未来老百姓在房展上买房置业将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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