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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澳门签署加强会展业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2-10-08  更新时间:2012-10-08  作者:  点击次数:3580

  近日,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和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在澳门签署《关于加强会展业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进一步落实《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中有关会展业合作的内容,促进内地与澳门会展业合作及共同发展。

  《协议》内容分为6大部分,共20项条款,对内地与澳门会展业合作目标、合作内容、政策支持、合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按照《协议》规定,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和CEPA及其补充协议的作用,鼓励双方对会展业合作提供资金、通关、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为内地企业和个人赴澳门参会参展提供便利。

  双方将共同在澳门培育若干个品牌会议、展览活动,推动澳门会展业及其周边产业成长,提升内地会展业国际化水平;支持澳门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和发展定位,打造若干具有特色、专业化、高品质的品牌展览,如休闲旅游、文化创意、教育服务、餐饮及酒店用品、医疗保健、中医药、高端消费品等领域展览;支持内地有关部门和地方及企业在澳门举办会展活动,鼓励内地品牌会展在澳门举办分展;利用中央政府赋予珠海横琴的优惠政策,推动澳门与横琴实现会展业协调发展和相关产业衔接,形成完备的产业链;支持澳门主(承)办若干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性、国家级会议,或将澳门作为重要会议的分会场。

  双方将加强在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人员培训、宣传招展、办会办展等方面的合作;支持内地与澳门有关部门、商协会及企业联合参加内地展会活动;联合参与国际会展活动,共同开拓葡语国家、东盟、欧盟市场,联合申请国际知名会展在澳门举办。

  协议签署后,由双方共同成立一个会展业合作工作组,通报双方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统筹协调内地赴澳门参展办展的有关活动。

  据澳门特区经济财政司有关人士介绍,加强会展产业合作是CEPA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一项重要措施,CEPA补充协议七在2010年签署生效之后,对澳门会展业发展给予了优惠措施,有力地支持了内地与澳门会展产业的共同合作和共同发展。

  据悉,目前澳门共有会展及相关服务企业300多家,包括会展组织、场地营运、设计及承建、货运代理、广告公关、旅游代理、顾问咨询等相关企业。今年以来,澳门会展业发展态势良好。上半年举行的会议及展览活动总共505项,与会及入场总数达291797人次,增幅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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