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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将打造区域会展名城 每年举办150个展会
发布时间:2009-09-01  更新时间:2009-09-01  作者:  点击次数:3876

826日上午,济南市政府召开的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济南市政府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济南市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打造区域性会展名城。到2012年,全市每年举办展会150个左右,会展业收入3亿元以上,进军全国同类会展城市前十甲。

进军同类会展城市前十

《意见》提出,济南市将依托区位和产业优势,探索“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的会展业发展模式,加强政策扶持,培育品牌展会,打造区域性会展名城。到2012年,全市年举办各类展会约150个,其中展位500个以上的展会达60%以上,会展业收入超过3亿元,拉动相关产业收入160亿元以上,在全国同类城市排名位居前10名。

市贸易服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会展一线城市指北京、上海、广州,被业内称为“第一集团”,而深圳、成都、西安、大连及济南等多个城市被列为二线城市。近几年来,此类城市纷纷把功能和目标定位在“会展中心城市”和“会展名城”上,竞争日益激烈。济南的目标就是进入会展二线城市前10甲,目前排名第十三、四位。

设专项资金扶持会展业发展

今后,济南将加大对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从市级贸易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奖励承办、引办、创办符合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大型展会(财政另行拨款的除外)的会展企业和主办机构,以及宣传会展业发展、传播会展信息、培养会展人才、表彰奖励会展先进单位等支出。

依托会展资源优势,努力打造品牌展会。对目前举办的已形成一定规模、具有较大影响的文博会、信博会、茶博会、医博会等展会加强扶持,提升规模和档次,将其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品牌展会,并努力向国际展会迈进。另一方面,积极保护和培育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公共安全防范产品展等中小型展会,鼓励其拓展市场、优化升级、发展壮大,使之成为区域性名牌展会。同时,依托市交通装备、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石化化纤、食品药品、冶金钢铁、太阳能、重型汽车、农副产品等优势产业,瞄准全国一流目标,高起点策划和打造一批自主品牌展会。

重大展会可获市政府冠名

《意见》提出,将加大对会展活动冠名支持力度。会展企业具体承办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和影响的展会,全国性(综合性)或专业性较强的展会,以及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预期参展人数4万人以上的展会,并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的,经市会展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可以市政府名义主办、协办或支持。

为克服重复办展等弊端,维护会展市场秩序,《意见》要求,每年11月底前,各办展机构要向市会展业发展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交下一年度拟举办的展会计划。市会展办将按照支持“新、特、优”展会,保护重要和品牌展会,3个月之内不重复举办题材、内容、名称等相同或相近展会等原则,确定并发布次年展览计划名录,办展部门和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会展登记等手续。

为减轻会展企业负担,《意见》规定,各有关部门不得强制会展企业参加各类协会,或将行政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转移至下属事业或企业单位,在会展活动中搞有偿服务,并避免不必要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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