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组展单位:
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有关要求,落实国务院有关常务会议精神,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畅通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渠道,统筹疫情防控和出国经贸展览审批管理工作,中国贸促会积极推进赴重点国家、重点行业、重点展会的出国经贸展览项目试点审批工作。
经商外交部、商务部、移民局、民航局等有关部委,中国贸促会决定对经公开征集的首批由22家组展单位拟组织的35个出国经贸展览项目开展试点审批(详见附件1)。
同时,在卫生健康委指导下,中国贸促会制定了《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试点审批项目团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指南》),用以指导执行出国经贸展览试点项目的组展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请相关组展单位根据出展首批试点审批项目名单,按照《疫情防控指南》制定本项目《展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即日起在“中国贸促会展览审批管理系统”上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按照“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妥善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展团成员人身健康,安全有序完成出展工作,并在展会结束后一个月内在审批系统提交相关情况调查表和办展总结。
中国贸促会将会同外交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移民局、民航局,在出展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向组展单位提供必要支持和指导。中国贸促会将视首批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国际疫情发展情势、国家防疫政策,适时启动后续试点项目征集、遴选和审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请点击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N4eSWoB7aqcip3jj9c9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