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外贸好不好做?这个问题见仁见智。
在全球贸易大环境不景气的情况下,咱国家给的支持还是很给力!今年的政策方针包括从完善财税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发展跨境电商等多个方面的“组合拳”。
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稳外贸措施。
全国:四个方面
1.完善财税政策
研究继续降低进口关税总水平,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
2.强化金融支持
一方面,通过多种手段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外贸融资倾斜,缓解融资困境;另一方面,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合理降低保费,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外贸发展中抵御外部风险的保障功能。同时,提升人民币结算便利度,优化专业跨境服务水平,尽力满足进出口企业的跨境金融服务需求。
3.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加工贸易保税维修等新业态,培育进口贸易示范区
既要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促进加工贸易向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创新发展转变,通过保税政策和新兴业态的融合,加快破解外贸发展瓶颈。同时加大对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扶持力度,后续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或将再度扩围。
7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部署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以适应产业发展新趋势,推动外贸模式创新。会议表示,下一步要在现有3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基础上,根据地方意愿,再增加一批试点城市。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电商零售出口,落实“无票免税”政策,出台更加便利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完善跨境电商统计体系。此外,要鼓励搭建服务跨境电商发展的平台,建立配套物流等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和完善海外仓,扩大覆盖面。引导相关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4.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在简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压缩通关时间、降低口岸收费上取得更大突破。
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的通知》,共提出10条具体措施。这10项具体措施主要着眼进一步简化单证、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进一步降低口岸收费4个方面。
10条具体措施请见:
http://www.scio.gov.cn/32344/32345/39620/40874/zy40878/Document/1658609/1658609.htm
广东:四方面32条
广东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推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具体包括积极主动扩大进口、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推进综合保税区监管创新、促进贸易便利化等四大方面共32条举措。
其中与出口相关的有:
广东将在广州、深圳率先开展二手车出口工作,遴选5家综合实力强的二手车出口企业,成熟后进一步推广。
将加大对广州、佛山、中山三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扶持力度,力争全年相关出口总额达到2400亿元。
与此同时,认定和扶持一批覆盖重点国别和市场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政策,确保广东省跨境电商出口继续领跑全国。
外贸企业还将获得更多信用保险和融资支持。广东将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扩大出口承保规模,进一步降低出口信用保险费率,支持开展外贸中小企业直接贷款和保单融资。省商务厅表示,力争今年支持出口的承保规模增长率不低于10%,对企业投保费用的实际扶持比例由目前的6%提高至15%。
下一步,广东还将大力推广口岸通关便利化措施。《措施》明确,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覆盖到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此外,广东还将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推动降低和到期取消港口建设费,推动简化船运公司在中国港口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公开通关流程及物流作业时限。
浙江:五措施10条
1.加强监测和研判
浙江从去年6月份开始就建立了一套订单系统,通过这套系统把监测的数据再提前,企业半年或者三个月之前订单情况就可以反映未来的态势,这样给政府的帮扶留下更多空间。目前浙江全省超过4万家的企业已经在订单系统上线。
2.抓政策供给
浙江出台了稳外贸的十条政策,在优化服务的同时,打造国内领先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8年10月,印发《关于应对贸易摩擦确保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97号)。包括10条具体举措:
①建立常态化应对工作机制。在省经贸摩擦应对工作小组统筹领导下,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跟踪发展动态,进行精准帮扶,对可能引发的次生危机,制定应急预案。
②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针对企业开拓多元市场的需求,文件提出加大企业参展支持力度,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和跨境外贸服务体系等举措,巩固拓展国际市场渠道,重点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
③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外贸新业态是浙江省外贸发展的亮点,也是打造新型贸易中心的重要内容。文件提出加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复制推广,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快形成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
④推动外贸出口优化升级。应对贸易摩擦,关键还是竞争力。文件提出,通过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扩大先进技术进口等方式,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通过扩大特险保单融资等举措,推动全省高新技术、成套机电设备出口。
⑤优化外贸营商环境。具体举措有: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开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特色功能建设;加快“品浙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外贸平台;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进出口环节的费用和制度成本。
⑥加快推进国际产能合作。针对一些企业拟到海外设厂,间接进入相关市场的意愿,文件提出,鼓励外贸企业通过开拓第三方渠道进入重点国家市场。
⑦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对外贸易中,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文件提出,进一步发挥好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提高对出口企业的贸易融资支持。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专门调剂了专项信贷资金支持外贸稳定增长。
⑧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具体举措包括: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受贸易摩擦影响大的企业优先办理退税;争取出口退税指标等。
⑨加大法律救济及就业帮扶力度。面对贸易摩擦,最好的办法是勇于面对、敢于应诉。为鼓励企业通过海外游说等方式申请关税豁免,积极应诉,以保住市场份额,文件在法律援助、外贸预警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同时,关注贸易摩擦对就业的影响,在就业帮扶上出台了相关举措。
⑩强化组织实施和督促考核工作。
2.培育新动能
浙江今年总体情况比较好,虽然在传统贸易方面受到一定影响,但是新兴贸易方式成为支撑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推动跨境电商发展,也是在增强新动能。
3.抓多元市场开拓
向欧洲和非洲进军,总体效果很好。
4.抓开放平台的能级提升
浙江有舟山自贸区、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落户宁波,同时还有若干个海外工业园区,这些都帮助浙江企业尽快优化全球价值链布局,所以总体来看,出口仍然保持很好的态势。
宁波:稳外贸新十条
最近,宁波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印发了《宁波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十条意见》,从:
加强信保和融资支持;
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提升跨境电商发展;
促进外贸企业转型升级;
加快消费促进体系建设;
稳妥有序引导企业“走出去”;
提升贸易平台发展能级;
提升口岸便利化水平;
做好企业稳定和贸易救济工作;
加强外贸监测分析和宣传引导。
等以上10个方面入手,推出26条具体举措,帮助和引导企业积极应对、树立信心。
比如加大信保支持力度,此次在保持2018年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主要用于一年内短期信保,并将定损的理赔时间,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缩减25%;还有助力企业开拓重点市场、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壮大等都是直接惠及企业拓展市场的举措。
义乌:“由点到区”全面升级
今年1月,《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框架方案》获批。根据《方案》,到2020年,试验区将基本建成世界领先的国际小商品贸易中心,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组织形式集成集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到2035年,构建完善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和国际贸易机制,实现贸易增长和动能提升、现代流通和先进制造、金融服务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
山东:25条
5月,山东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2019年全省“稳外贸”具体工作措施》,提出25条举措,推动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1.大力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深入实施“境外百展+”计划,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重点办好山东品牌农产品东京展、山东品牌产品中东欧展等7个境外自办展,对统一组织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新兴市场重点展会的展位费补贴标准提高到80%以上。用好华交会、广交会等国家展会平台扩大出口,提升省内展会国际化水平。
2.做大做强外贸新模式新业态
加快推进青岛、威海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商“1210”保税进口业务,支持威海创新开展“四港联动”跨境物流一体化运作模式,建设中韩日“海陆海”跨境电商30小时高速物流通道。用好“采购地申报、口岸验放、一体化通关”政策,扩大临沂工程物资市场市场采购贸易规模。对省级新认定的公共海外仓每个最高支持150万元。
3.创新推动外贸转型升级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产业集群申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认定第二批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带动出口,加快设立省级“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推进威海国家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济南及青岛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博山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积极扩大“十强”产业相关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壮大主体队伍培育新的增长点。推动“齐鲁号”欧亚班列快速发展,提升货源集结能力,提高“重回”比例,全年开行班列500列以上。
4.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深化口岸“放管服”改革,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果,在青岛港全面实现进口集装箱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电子化流转,推进“单一窗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保险等服务功能建设。
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深化出口退税标准化服务,办理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内,一类出口企业和新旧动能转换企业在2个工作日以内。将全部一、二类出口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三类出口企业纳入无纸化范围,力争2019年底无纸化申报退(免)税额占全部退(免)税额的比重达到90%。
具体措施请见这里:
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art/2019/5/24/art_16227_6354314.html
福建:11条
福建省商务厅联合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丝路电商发展十一条措施》,要求用好用足政策红利,将跨境电商打造成全省外贸进出口的一个重要新增长点。
福建省加快推进丝路电商发展十一条措施
为充分发挥福建区位与侨台优势,拓展福建跨境电商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空间,努力打造“丝路电商”核心区、先行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增创福建外贸新优势,构建“优进优出”新格局,推动跨境电商成为我省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制定支持措施如下。
一、加强丝路电商主体建设
(一)推进试点建设。支持厦门市用足用好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着力在跨境电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做大做强跨境电商产业。支持福州、泉州、平潭、莆田复制推广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积极向国务院争取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支持福州、平潭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试点城市拓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支持泉州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政策。
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省税务局、厦门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
(二)提升综合服务。支持各类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综合型或垂直型电商平台拓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提供交易、物流、仓储、通关、支付、结汇、退税、结算、融资的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发展,鼓励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及海外仓开展B2B2C、B2B、B2C等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对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创新的服务企业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省税务局、厦门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厦门外汇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
二、加快丝路电商产业集聚
(三)壮大业务规模。支持各类企业利用海外侨商贸易网络和人脉资源优势,整合境内外市场、仓储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体系,打造全球供应链集中采购平台,做大跨境电商业务规模,开拓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对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或自营平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或加注“DS”标识方式开展B2B、B2B2C、B2C业务,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省侨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四)打造特色园区。支持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宁德等地充分利用传统产业优势,以及跨境电商综试区、保税进口试点城市、对台海运快件试点城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综合保税区等政策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或特色小镇。在人才培育、冷链物流、仓储配送、融资便利等方面不断完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引导企业集聚入驻,培育壮大中小微电商企业。对服务企业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园区运营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三、拓宽丝路电商跨境通道
(五)拓展跨境物流。支持各地市对企业利用现有物流配送体系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所发生国际物流费用给予扶持。着力打造闽台跨境电商物流黄金通道,做大闽台海上快件规模,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服务企业拓展国际海、空货运专线。对达到一定运营规模的国际(海上)快件运营企业,或开设海、空运跨境电商货运专线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
(六)推进海外仓建设。引导企业到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及其他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海外仓。探索在福建自贸试验区设立自贸保税总仓,在海丝沿线地区设立自贸分仓,吸引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货物通过福建口岸分拨至全国各地。支持企业升级改造海外仓储管理系统,推动海外仓运营数据与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平台对接,打通供应链数据通道。对积极对接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带动福建企业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海外仓运营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口岸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七)开拓沿线市场。利用广交会、京交会、国际进口博览会,以及跨境电商厂商对接会等活动,积极对接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知名供应商、品牌商等上游供应链资源,推动我省福州、厦门、平潭等地做强做优保税进口,打造区域进口商品集散中心。鼓励亚马逊、eBay、谷歌、阿里巴巴等国际知名平台与我省鞋服箱包、家具家居、工艺配饰、户外体育等优势产业融合,扩大对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电商出口。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战略对接,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电子数据传输和认证、隐私保护等方面,探索开展跨境电商物流、通关等全产业链服务合作,推动与海丝沿线国家市场大融合、产业大联动、政策大协作、利益大共享。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
四、优化丝路电商发展环境
(八)提升通关便利。推广应用“提前申报”模式,支持综合服务企业做好进出口货代衔接,支持企业在船抵达港口前提前换取进口提货单。实行账册盘核等监管环节后移,优化海关“查检合一”流程。探索建立商品全球质量溯源服务体系,推动实施核查库存数量管理方式,降低网购保税进口货品查验率与抽检比例,提高查验精确性。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广监管场所CT设备智能审图应用,提高机检查验效率。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口岸办)、福州海关、厦门海关
(九)优化监管服务。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适用“税款担保、集中纳税、代扣代缴”,跨境电商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出口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办理报关。推动B2B、B2C出口按《进出口税则》4位税号简化申报。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探索“先入区、后出口”的跨境电商保税出口业务模式。支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个人开设外汇结算账户,鼓励银行和有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跨境结算服务。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口岸办)、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省税务局、厦门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厦门外汇管理局
(十)完善公共平台。支持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海关、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系统,以及邮政、海外仓、金融机构、快递物流、外贸综合服务等企业系统,推动全省跨境电商业务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并逐步为莆田、宁德、漳州等非试点城市开展跨境电商提供通关监管服务。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企业给予运维资金扶持。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口岸办)、福州海关、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外汇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
(十一)健全支撑体系。进一步发挥好福建省电子商务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健全组织、研究、培训、统计等跨境电商发展支撑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仓单质押等服务。支持省市跨境电商协会、园区、院校及专业培训机构,深入开展跨境电商课题研究,加大跨境电商业务实操培训,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和福建品牌出海。开展跨境电商统计监测试点,探索出台跨境电商B2B出口和邮件、快件进出口统计管理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预计下半年还会有密集的外贸扶持政策落地,建议外贸企业与当地商务部门保持联系,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外贸企业交流会,了解政策落地的细节问题,充分利用到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