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业界关注了近2年的严控奥运会期间举办会展及活动的通知,终于有了新的管理办法出台,近日,北京市政府下发文件《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及前后在本市举办全国性国际性会议和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指出,“
但对于“
自2005年11月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厅字(2005)19号文件”下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从严控制奥运会期间及前后在北京地区举办全国性国际性会议和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在奥运会期间及前后一周,不得在主办城市本地、或其附近、或其他比赛地点举行全国性、国际性重大会议活动。我有关方面已向国际奥委会做出承诺。
会展业界对《通知》中2个时间段内对禁限办展的要求,在理解上出现较大出入,如何界定会展活动是否与奥运会有关,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会展业界人士。由于通知并未明确限制举办会议、活动的具体范围和执行标准,使会展市场主体无所适从,主办单位一时无法与场馆签订合同、无法发出招展通知,一些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会议也难以运作。由于两办《通知》没有具体的细则和实施办法,导致一些会展活动无法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很多人都以为是不让在北京举办会展活动了,都到外地举办了,不仅是在控制办展时间段内的会展走了,一些不在控制期内的会展项目也都因情况不明,离开北京到外地举办。
鉴于这一情况,北京国际会议与展览业协会与北京市贸促会、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旅游局进行调研,为业内企业呼吁,报送相关文件给国家商务部、中国贸促会和北京市政府,积极为会展业争取办展机遇。经过1年多的努力,终于使北京市会展业在奥运会之前的
业内专家认为,这3个月的限办期的放开,符合要求的展会又可在北京举办了,这将为北京挽回近百亿元损失,也避免了北京的旅游事业的萎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