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业政策是会展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适当的政策可以营造竞争、开放、有序的会展市场环境,扶持、保护会展业的健康发展。制定、完善会展产业政策,可以作如下考虑:
一、会展市场化政策
会展市场化是相对于会展行政化而言的,主要强调会展企业、中介组织等在会展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摆正政府在发展会展中的角色,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并在会展经济政策中予以明确。
从历史和现状来看,政府组织主办会展一直是我国展览活动的主要形式。在改革开放之初,外商来华展览是我国会展的最初形式,当时政府部门直接出面组织企业参加展出。后来便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政府直接组展与招商,成为政治任务,或当作当地的“形象展示会”。经济体制的转型,为我国会展业的市场化创造了制度基础,而加入世贸组织,则直接推动了会展业市场化的进程。
我国会展业从过去政府办展为主向以专业会展公司或行业协会为主的根本转变将成为一种重要的发展趋势,广西各级地方政府应当转变职能,逐步退出直接办展的角色,把各种会展主办权交给企业、社会,由前台主角转为幕后支持。在制定会展经济政策时,应对政府在会展业发展中的作用作出规定。一是政府出面组织、参与展会的场合。诸如,带有强烈政治意义、纯粹展示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展览会由政府出面主办;何种性质或场合的展会可以由哪一级别的政府领导人出席开幕式等。二是政府在引导、扶持会展业发展中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在会展市场化运作中,政府应当承担哪些具体职能,诸如“铺路搭桥”、“提供公共物品”、“弥补市场失效”等。
二、会展市场准入政策
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关于市场主体资格、资质认证的制度,是一种行业约束机制。目前我国会展市场准入制度尚未健全。广西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制定地方性会展市场准入政策。一是建立展览会组织者资质评定体系,用资质取代资格,形成多层次的市场主体体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二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和市场化运作,减少政府直接举办会展行为,由市场实现其功能性的商业性会展。三是减少行政审批和收费,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会展业,发展会展业市场主体。
三、会展企业扶持政策
从总的来说,目前,广西会展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会展产业化程度低。中国加入WTO后,服务贸易壁垒逐步被拆除,近年一批国际知名的会展企业先后进入中国会展市场,面对差距与竞争。为了扶持幼稚的本地会展企业,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扶上马,送一程”。
一是财政扶持政策。从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项财政扶持资金,对新的会展项目投入、会展设施建设等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二是税收扶持政策。在确保公平合理、平等竞争的条件下,制定适当的会展业税收扶持政策,通过税种、税目、税率、附加或减免等税收杠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会展业的发展。三是信贷扶持政策。鼓励金融部门放宽信贷条件,以低息、贴息贷款等方式,向会展企业提供信贷资金,保障会展企业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四是其他扶持政策。包括政府对会展企业举办的展会进行积极推介、对会展企业举办的出国展给予外贸补贴等。
四、会展国际合作政策
中国加入WTO,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经济、金融、科技全球化的深入,使得广西可以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会展业的国际化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东盟博览会其实就是中国加强与东盟各国合作的结晶。
发展广西会展业,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针,把利用外部有利条件和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起来,通过引进外资、会展专业人才、国外先进的办展经验,整合广西的会展资源,推动会展业的快速发展。必须加快完善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政策体系,包括面向东盟10国和其他国家的办展优惠待遇、建立中国-东盟博览会海外媒体联盟的政策框架、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国际间金融、信息、技术、物流合作政策等,以便为博览会创造快速、高效、实惠的合作平台,吸引更多东盟客商、企业的参展。还应制订来桂办展办会的优惠办法以及来桂投资兴办会展企业的优惠措施,吸引国外会展公司到广西开拓会展市场与业务,增进广西与国际会展业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