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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会展业每年将获得300万元扶持资金
发布时间:2017-01-18  更新时间:2017-01-18  作者:  点击次数:3552

 

  今后,太原市将每年安排300万元补贴资金扶持会展业发展。符合相关标准,可以申请以市政府名义主办或联合主办。这是日前出台的《太原市会展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

  今后,举办单位在固定场所和预定时期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展览、展销、会议,都将获政府支持,具体包括: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中国(太原)煤炭博物馆、山西省展览馆举办的和其他场地展览展示面积达到3000平米、展位100个以上的展览、展销类会展项目;在本地召开的通过市场运行的国际、国家级(含行业、专业组织)或区域性强,阜外与会人员200人以上,会期一天以上的非行政、非企业商务类的重大会议活动。

   太原市将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市会展工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城管、公安、财政、食药监、商务、统计、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会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太原市会展业发展事宜。太原市鼓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太原市举办会展活动。市政府明确规定,对依法办结审批手续的会展活动,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再对会展活动进行任何形式的其他审批。

  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重大会展活动,可以申请以市政府名义主办或联合主办: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和意义,配合全市重大战略或外事外贸工作需要的;由省级以上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境内外著名展览机构主办,邀请市政府作为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展览规模大,具有全国性、综合性或较强专业性;净展出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展位超过1000个的。

   对申请以市政府名义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会展活动,承办单位应提前6个月向市会展办提出申请材料,由市会展办提交市政府研究。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以市政府名义主办或联合主办。

  扶持会展业发展,太原市政府将每年安排300万元会展补贴资金。

  资金重点补贴项目

  1.现有品牌会展项目。已在太原市有一定影响力和群众基础,在原有基础上做大做强,提档升级的现有品牌会展项目。

  2.新培育的自主品牌会展项目。

  3.引进的大型国家级或国际性会展项目。鼓励会展企业、社会各界和国内外政界、商界知名人士帮助招徕国际会议、国家级知名会议落户太原;发展高端论坛、高级别峰会、专业性研讨会等会议项目。鼓励引进符合太原市产业特色、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影响力较强的国内外大型展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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