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扶持会展业发展若干规定》获海口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定提出海口市要大力培育、引进符合海口市产业发展的国际性、国家级、专业型大型会展项目,对国内外知名会展机构、企业举办的全国性流动大型展览项目,补贴金额最高可达300万元。对于4月至8月在海口市展馆内举办的展览,每个展览的单届场地租金补贴金额最高可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