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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鼓励设置更多文化消费节庆
发布时间:2016-06-27  更新时间:2016-06-27  作者:  点击次数:5717

 

近日,从财政部获悉,文化部、财政部已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去年“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北京商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为了培育居民的文化消费习惯,文化部正鼓励设置更多的文化消费性节庆。“通过文化大数据有效分析消费者需求,引导企业按需生产”,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按照《通知》要求,本次文化消费时点时限为两年,经评审确定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后,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对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统筹予以资金支持。

据了解,去年6月,文化部、财政部首次共同实施了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的试点项目,选取北京市、安徽省合肥市和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以及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分别作为东中西部的试点城市,采取有针对性的促进文化消费政策措施进行试点。具体来说,东部地区试点以O2O大数据平台拉动居民文化消费,中部地区就激励居民文化消费进行试点,西部地区试点居民文化消费(税费)补贴政策。

其中,作为全国文化消费领头羊,北京已抢先部署了多招先手棋。最具号召力和知名度的惠民文化消费季自2013年起成功举办了三届,推出的活动包括艺术博览会、网上文化消费促销、优惠电影放映等,活动区域覆盖全市16个区,共吸引1.1亿余人次参与,实现消费额超过260亿元。

“另外,北京发行了近三年的文化惠民卡正尝试以电子文化消费券直补消费者,这类举措都值得在全面试点中继续推广。”不过,魏鹏举同时提醒,从此前一轮试点情况看,文化消费领域仍存监管不严的漏洞,“例如相关的财政补贴应补给企业、商家还是消费者还有争议,此前曾出现过某电商为骗补,虚假打折的恶劣情况,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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