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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01-10  更新时间:2016-01-10  作者:  点击次数:4902

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的规定,海南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奖励方式支持会展业发展,凡在2015年11月1日以后在海南省举办的会议、节庆(不含文化节庆会展项目)、展览类等奖励项目需要当地商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核实最高可获150万元奖励。专项资金的管理由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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