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西安市会展业发展实际,对全市新增或成长型会展企业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今年10月31日前,企业需填写《2015年西安市新增的规模以上会展企业奖励申请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资料。通过所属区县开发区向西安市发改委提出申请,经西安市统计局确认后由西安市发改委通知会展办落实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