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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5-04-01  更新时间:2015-04-01  作者:  点击次数:4588

北京市财政局近日转发财政部新版《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会议定点场所有权拒绝党政机关提出的超出协议的服务项目和要求。在会议定点场所选择上,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在会议定点场所方面,实行两年调整一次的动态管理,并在协议期内不得提高协议价格。会议定点场所同时也有权拒绝党政机关提出的超出协议的服务项目和要求。会议定点场所若出现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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