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鼓励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草案)》,对规模大、社会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需要重点支持的会议、展览和其他与会展相关的大型活动的培育、补贴或奖励都予以了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流行性大型展览项目最高补贴可达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