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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新规:三个月内不举办雷同展会
发布时间:2010-05-24  更新时间:2010-05-24  作者:  点击次数:4704

    为了加强大型活动及会展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结合实际,呼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大型活动及会展业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在呼市举办的展览会实行一展一报的备案、登记制度。同类展会或规模相近、题材雷同的活动,要进行资源整合、统一协调,原则上三个月内不举办同类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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