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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义博会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0-05-19  更新时间:2010-05-19  作者:  点击次数:88740

应对世界经贸危机,确保09义博会移师新博览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09义博会的规模和档次。通过科学管理,合理安排,确保展会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展位安排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优先安排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出口优势明显的国内外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知名企业,品牌企业、境外企业,省级以上协会理事企业,义博会会员企业(上届老参展企业)。
       3、参展企业地区结构优化原则。为提升市外、省外、西部地区、港澳台及境外企业比例,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市外、省外、西部地区、港澳台及境外企业,力争省外企业比例达到30%以上,境外企业比例达到10%以上。
       4、各专业展区行业分布遵循划行归市,相关相近行业集中展示原则(参照参展行业及商品分类指南)。
       5、严格展位使用管理,杜绝倒卖、转租等行为。
       二、企业参展资格条件
       义博会展位分保证性展位和分配性展位两种。保证性展位是指确保参展企业有展位;分配性展位是指不符合保证性展位准入条件的企业可提出申请,由组委会办公室按企业资质条件从优到低安排展位。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获得保证性展位:
     ①列入“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拥有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
     ②列入“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拥有省级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
     ③拥有地(市)级知名商标或地(市)名牌产品;
     ④国家、省级行业协会理事以上单位;
     ⑤境外生产企业或拥有境外自主注册商标;
     ⑥至今连续参加义博会4届(包括4届)以上;
     ⑦申请展位4个(含4个)以上并要求特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分配性展位,按企业资质条件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①各地市政府组团企业。
     ②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企业;
     ③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
     ④参展产品有注册商标;
     ⑤参展产品有专利证书或优新产品证书;
     ⑥至今累计参加义博会3届(包括3届)以上。
       注: 报名参展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及相关证件;美容化妆等行业企业需提供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
       三、企业报名要求
       参展企业申请参展须保证遵守主办单位对展商制定的规则。企业申请展位必须完整填写参展内容,行业范围等信息。并签上有法律效力的签名或盖上公章,同时递交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十一个代表性产品图片及相关证书等)。通过网上报名的企业,由行业负责人负责在企业报名后二个工作日内回复,在企业办理资料补齐手续后报名成功。
       四、展位安排程序
       由企业提出申请,并按报名要求递交相关资料,相关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核后,按参展资格条件“从高到低”、“分批”安排的原则,从6月中旬开始安排展位,具体时间与程序如下:
       第一批: 6 月中旬,开始光地特装展位安排。
       按报名企业资质条件从高到低进行安排。
       第二批: 7 月上旬,开始保证性条件的标摊企业展位安排。
       符合保证性条件的企业,按资质条件多少排序。资质条件相同的按组团单位组织的企业、省外企业、义博会会员企业优先安排原则。
       第三批: 7 月中旬,开始安排符合分配性条件的标摊企业。
       符合分配性条件的企业,按资质条件多少排序。资质条件相同的按组团单位组织的企业、省外企业、义博会会员企业优先安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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