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会展业发展,贵阳市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中规定,对引进300个以上国际标准展位的国际性、国家级会展,分别按3万元、2万元的标准奖励引进者。《措施(试行)》中还对经营会展场馆的新办会展企业作出规定,从开馆及开业年度起,前3年企业营业税征收后,由企业所在地财政按留存部分的50%补贴企业用于企业发展。从获利年度起,前3年企业所得税征收后的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由企业所在地财政补贴企业用于企业发展,后2年按企业所在地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50%补贴企业用于企业发展。此外,对符合规划新建的会展中心、展览馆,贵阳市还将按程序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规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