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 >> 广东省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会展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0  更新时间:2009-07-20  作者:  点击次数:6794

顺府办发〔20048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培育会展业市场,营造良好会展环境,促进会展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顺发〔200413号),经区政府研究,现就加快我区会展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会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会展经济是一种新兴产业,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会议和展览、展销,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济活动,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拉动效应。会展活动不仅能够汇聚巨大的信息流、技术流、贸易流和人才流,在扩大商品贸易、技术引进、吸引投资、促进国内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且能充分展示顺德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知名度,增加就业机会,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等综合素质的提高和社会文明进步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会展经济能够促进培育新兴产业群,不仅可以带动我区商贸、旅游、餐饮、酒店、交通、中介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区优势产业的兴旺,形成旅游、科技、商贸、工业与会展互动共兴的发展态势,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发展会展经济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工业立区,三产旺区”工作方针,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整合会展资源,规范会展市场,优化会展环境,培育品牌展会,加快顺德会展业系列化、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国际化步伐。
   
发展会展业的总体目标是:依托我区良好的区位条件和产业优势,以顺德家电展为龙头,结合《做大做强工业产业的工作意见》,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引导第一、二产业的支柱和特色产业形成一批行业会展品牌,塑造23个国际会展名牌,实现会展经济产业化,会展运作市场化,会展体系健全化,会展设施现代化,会展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与国际接轨,把我区建设成为华南地区特色鲜明、影响力强的会展区域。
   
二、积极培育会展市场主体
    1
.加大专业展览公司的培育和引进力度。鼓励本地会展企业、行业协会和各类其他机构开展展览业务;抓住CEPA实施的契机,大力推进顺港会展业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和港资会展公司在顺德设立分公司或办事机构,逐步形成以专业展览公司和行业协会为主体,各类会展专业服务企业、宾馆饭店、旅游服务相配套的会展市场体系。
    2
.大力培养和引进会展专业人才。通过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展览机构合作,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法律的知识型会展管理人才和熟悉会展知识、精通市场营销的业务人员,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企业活力,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三、加快推进会展经济产业化
    1.推进会展的系列化和专业化。结合我区《做大做强工业产业的工作意见》,在家用电器、电子通讯、机械装备、纺织服装、精细化工、医药保健、包装印刷、家具等八大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中分别推进“十个一”工程,以家电行业为示范,通过办好一年一度的顺德家电展,推动家电、家具、电子通讯、化工涂料、机械、塑料等行业会展的发展,打造名牌展览,形成具有产业特色的系列化、专业化的会展新格局,以此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
    2
.推进会展的市场化和规范化。加快会展的市场化进程,逐步把现有政府出资举办的展会交由行业协会和专业展览公司承办,今后政府工作重点放在对会展业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服务上来,提高会展业的规范化水平,促进会展业的有序健康发展。政府对展会的财政补贴主要用于展会品牌宣传和国际招商招展工作。
    3
.推进会展的国际化。鼓励顺港两地会展业合资、合作,组织更多的国外、香港制造商和采购商参加我区的重点展会,提高参会企业中外国客商的比重。积极引入更多的国内外著名会展商前来顺德举行大型会展或合作承办现有会展,提高会展的国际化水平。
    4
.推进展会的集约化。逐步整合全区同类或相关的展会,优化资源配置,控制重复办展,避免无序竞争。进一步确立顺德展览中心在全区展馆中的龙头地位,鼓励在顺德展览中心举办各类展会,逐步推动展会集约。适应我区会展业迅猛发展的要求,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方便实用的原则,适时建设大型现代化会展中心,配套酒店、餐饮、商务服务设施。严格控制各镇(街道)新建各类展馆设施。今后凡新建展馆设施的,必须符合全区商贸及城市建设规划,并由区政府相关机构审核。
    5
.丰富会展业的文化、科技内涵。完善和丰富展会的各项功能,有针对性地安排专家论坛、信息发布、商贸洽谈、文娱节目等配套服务。注重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和人文环境,不断注入文化元素,提升展会的文化品位,满足与会供需双方贸易交流的商务需要。逐步实现实物展览和网上展览、交易之间的相互补充,引导电子商务介入会展业,提高会展业的信息化水平。
    6
.强化会展业的专业化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电讯、邮政、银行、税务、海关、商检、保险、运输、贸易 咨询等配套服务,强化会展及相关服务业的管理,注重提高展会对参展商、观展商、采购商等配套服务的质量,促进会展业的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全面提高会展业服务体系的整体水平。
    7
.建立会展协调机制和登记制度。区政府成立会展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会展协调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研究、解决会展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拟订并实施区政府扶持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会展市场秩序,引导会展行业逐步建立行业组织和自律机制。凡在我区各类展览场馆(含镇、街道展览场馆)举办的由区、镇(街道)财政资助或直接投资的展览、展销等会展活动,统一经区会展协调办公室登记备案和协调。
   
四、加大会展政策扶持力度
    1.设立展览专项资金。从2004年起,区财政每年划出1000万元作为展览专项资金,支持举办和组织参加国内外行业展览会,一定4年。
    2
.对在顺德展览中心举办或对本地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展会,免收本级政府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3
.建立会展绿色通道。协调公安、交通、商检、海关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境外展商和展品进出顺德的快速 通道,简化入出境手续,对境外展品入境实行担保监管方式,免收关税保证金。
    4
.鼓励申办国际和国内有影响的展会。凡成功申办国际组织和国家有关部委举办的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展会,经区政府会展协调领导小组确认同意,区政府对申办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上一篇: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发展深圳会展业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