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两部门:为外籍商贸人员提供参展参会签证便
发布时间:2023-08-21  更新时间:2023-08-21  作者:  点击次数:15266

8月3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出台“外国人申办居留证件免于留存护照”等便利措施。

据介绍,按照现行规定,在华外国人申办居留证件时,应将护照交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留存审核,在领取居留证件时返还。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主动回应在华外国人护照便利化应用的现实需求,决定出台“外国人申办居留证件免于留存护照”便利措施。

此外,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还决定为外籍商贸人员提供口岸签证和多次签证便利。对来华商务洽谈、商贸交流、安装维修、参展参会、投资创业等的外国人,来不及在境外办理来华签证的,可凭企业邀请函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口岸签证入境。因商贸业务需要多次往返的,入境后可以换发3年内多次入境有效商贸签证。


上一篇: 十部门联合发文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
下一篇: 国家文物局:鼓励各地博物馆策划推此类展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