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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展会上竟然来了“哈士蟆”
发布时间:2008-01-29  更新时间:2008-01-29  作者:本站作者  点击次数:3691

     接到这起投诉时,我感觉有些莫名其妙,投诉人起初说的明明是一场羊毛衫展销会,可说着说着,竟转入了“哈士蟆”纠纷的正题。  
  等等!让我再理理头绪。  
  再从头到尾听了一遍后才明白,这是一起因展会摊位转手引发的“偏题”纠纷。  
  服装展会上 怎么来了个卖药的  
  2007年12月初,杭州某地举行了一场羊绒羊毛服装展销会。和很多人一样,金小姐赶在展会结束前去淘宝。金小姐发现,虽然展会的主题是服装,但在二楼的展厅里,却有一些摊位在卖别的东西,其中竟然还有一家卖药的。  
  “其实,2006年的同类展会上,也有一个卖药的,当时我觉得在这类展会上出现卖药的有些蹊跷,就没敢买。”金小姐说,“这回又看到一个卖药的,我以为是展会主办方连续两年邀请了这个商家,就放松了警惕。”  
  见金小姐对哈士蟆有兴趣,卖药的人来劲了。他告诉金小姐,展会结束后他就要回老家了,因此可以便宜卖,惟一的条件是,金小姐要把剩下的哈士蟆都买走。  
  金小姐动心了。卖药的人称了称剩下的哈士蟆,一算价格,要200多元,“他说,零头就不要了,算200元。于是,我就买了。”  
  “哈士蟆” 泡了很久都发不大  
  前几天,金小姐想到要吃哈士蟆,就把在展会上买的哈士蟆拿了一部分出来,放到水里泡。没想到,泡了很久,哈士蟆还是老样子,一点发大的迹象都没有。  
  满心期待落了空,金小姐突然想起朋友说过,真的哈士蟆泡水后应该会涨大、变得透明。看着眼前一点变化都没有的哈士蟆,金小姐怀疑了,会不会是假货?  
  想到这里,金小姐懊恼起来。当初在展会上购买哈士蟆时,她付了钱就匆匆走了,没有索要任何凭据。现在展会结束了,该去哪里找卖药的?  
  联系负责人迟迟没有消息  
  在世贸中心主管会展的办公室,我们查到了那次会展的主办单位——嘉兴某公司,并联系上了那次展会的负责人钱先生。  
  联系上钱先生时,他在外地。听说了这件事,钱先生有些诧异:明明是服装展会,怎么跑出来一个卖药的?不过钱先生承诺,他会调查这件事,并尽快给个回复。  
  几天时间过去了,钱先生承诺的回复一直没有消息。  
  1月8日,记者再次联系上钱先生,身在广东的他表示,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已经大致调查清楚了。  
  撤了展 人散了只好这么办  
  经钱先生调查,金小姐买药的摊位本属于一个卖服装的参展商,由于展会上生意较清淡,展商没有告知主办方就提前离开了展会,临走前还将摊位转租给了卖药的。  
  虽然当初主办方与参展商都签订过不得转租的合同,但现在参展商已回老家,钱先生一时找不到卖药的商家。于是钱先生决定,由他们公司先将货款退给金小姐。  
  这起纠纷很“典型”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管理所副所长周玲强说,现在,临时性的展销会越来越多。由于欠缺专门的管理法规,在这类临时性的展会中,存在不少弊端。金小姐遇到的这起展会纠纷,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典型性1:人员组织的零散性。由于这样的展会都是临时性的,参展商来自四面八方,所谓“行商坐贾”,商家参展完毕后就去了别的城市,很难取得联系。  
  •典型性2:组织者招展能力参差不齐。能力强的组织者能招揽到大品牌参展,整个展会的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都能得到保障;能力弱的组织者只能招揽一些级别较低的商家,甚至是“垃圾货”、“地摊货”,必然会留下隐患。  
  •典型性3:产品经营过程中缺乏质量保障。这类临时展会中,商品的销售一般没有售货凭证,最多也就是一张收据,商品售出后,也欠缺完整的售后服务、保障系统。  
  专家建议:周玲强认为,想要解决展会纠纷,政府部门应尽早出台健全的管理机制,例如,可采取三级责任制,确认展场提供者为第一责任人,展会组织者为第二责任人,参展商为第三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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