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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会展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4  更新时间:2010-05-14  作者:  点击次数:88987

各会员单位:
《宁波市会展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已经本会第二届理事会二次会议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月十日


宁波市会展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甬展协〔2006〕6号

        为更好地履行协会“服务、代表、协调、自律”基本职能,提升协会工作水平,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发展潜力,促进我市会展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协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精神,经二届二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宁波市会展行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是宁波市会展行业协会的工作部门。专业委员会按照会展行业、专业分类及会员单位的构成情况进行设置,并在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专业委员会应坚持“协助、交流、服务、促进、提高”的原则,按照协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协助做好各项工作,开展专业委员会内外部的交流和合作,努力为各成员单位服务,促进成员单位发展,提高本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三条  专业委员会成员应为会展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成员或个人会员,其业务与所在专业委员会有一定的关联。
第四条  专业委员会成员必须遵守宁波市会展行业协会章程,服从专业委员会的指导,并积极参与所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专业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专业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3名,协会委派,一般由副会长兼任,副主任由常务理事担任。以后将根据本协会和会展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第六条  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一般任期为3年,因某种原因,原会展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不再担任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可从成员中等额递补。
第七条  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因工作及个人原因不愿意继续担任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可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协会批准离职,同时可继续以专业委员会会员身份参加专业委员会的活动。
第八条  市会展行业协会设会展组织、会展场馆、会展策划推广、会展服务和会展教研五个专业委员会。以后可根据我市会展业的发展和会员单位的增多等实际情况,逐步加以调整和完善。
第九条  会展组织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会展组织专业委员会是主要负责联系举办展会、论坛(会议)、节庆、大型比赛等会展活动类的会员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会展活动类的会员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交流活动,倾听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理事会反映;
(2)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其他专业委员会开展联谊、交流活动,努力实现合作互动和资源整合;
(3)加强调查研究,为提升我市现有会展活动规模和档次及引进、培育新的会展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4)代表本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强与市内外各方的联系和协调,千方百计为会展活动类的会员单位举办好会展活动提供服务;
(5)会同会展场馆专业委员会,协调我市会展活动场馆单位和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合理安排展期;
(6)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条  会展场馆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会展场馆专业委员会主要是负责联系举办会展活动的各类展馆、宾馆(酒店)和为会展活动提供餐饮服务及展会搭建等会展场馆类的会员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会展场馆类的会员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交流活动,倾听成员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理事会反映;
(2)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其他专业委员会开展联谊、交流活动,努力实现合作互动和资源整合;
(3)加强调查研究,征询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参会客商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会展场馆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代表本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强与市内外各方的联系和协调,主动为会展场馆类的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协调解决涉及会展场馆方面的问题;
(5)会同会展组织专业委员会,协调我市会展活动场馆单位和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合理安排展期;
(6)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会展策划推广专业委员会是主要负责联系广告、策划、设计、传媒等会展策划推广类的会员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会展策划推广类的会员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交流活动,倾听成员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理事会反映;
(2)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其他专业委员会开展联谊、交流活动,努力实现合作互动和资源整合;
(3)研究搞好会展活动策划、项目推介、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科学方法和措施,努力促进我市会展活动策划和宣传推广水平;
(4)代表本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强与市内外各方的联系和协调,千方百计为会展策划推广类的会员单位提供服务;
(5)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会展服务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会展服务专业委员会是主要负责联系与举办会展活动有关的行业协会、金融保险、信息通讯、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艺团体等会展服务类的会员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会展服务类的会员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交流活动,倾听成员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理事会反映;
(2)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其他专业委员会开展联谊、交流活动,努力实现合作互动和资源整合;
(3)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我市做好会展活动服务工作的科学方法,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代表本专业委员会成员,积极为会展服务类的会员单位服务,组织协调成员单位为会展活动类的会员单位举办会展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5)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会展教研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会展教研专业委员会是主要负责联系院校、科研机构、培训中心等会展教研类的会员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会展教研类的会员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交流活动,倾听成员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理事会反映;
(2)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其他专业委员会开展联谊、交流活动,努力实现合作互动和资源整合;
(3)开展会展理论研究,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为政府制定规划、行业规范和鼓励政策等方面提供依据;
(4)代表本专业委员会成员,积极为成员单位服务,组织开展会展岗位培训、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工作;
(5)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做好我市会展行业各类评比、评估工作;
(6)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  各专业委员会应在理事会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类联系、条块结合的原则,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各专业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专业委员会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  各专业委员会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协会秘书处报送工作信息,并根据国内外和我市会展业发展现状及协会年度工作,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六条  各专业委员会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每年有工作计划、有工作举措、有工作成效。
第十七条  各专业委员会应努力自筹资金开展各项工作,举办相关活动。
第十八条  本方案将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宁波市会展行业协会对本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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