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会内通知
关于征集第十六届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  作者:  点击次数:9468

  中会展研[2024]35号

关于征集第十六届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成果的通知


各位会员和业界人士: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成果征集(以下简称“成果征集”)是面向中国会展经济研究领域的全国性、专业性、

学术性的研究成果评定工作。自2007年起至今已举办十五届,2024年将在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年会上举

第十六届。现将第十六届中国会展经济研究成果征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条件 

    1、凡公开发表或出版,未参加过既往各届评选的论文、著作、出版物或其他可供发表的研究成果(不包

在报纸、杂志上刊登的新闻稿件),均可参加本届成果的征集。

    2、在本次申报时可以对研究成果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  

    3、申报研究成果(论文、著作)应遵照要求(题目;内容摘要:摘出研究成果的主要创新观点,不超过

200字;关键词:1-3个,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术语、概念。)

二、申报的截止时间  

    本届“成果征集”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出时间为准。

三、“成果征集”的申报程序  

    1、申报人需认真填写中国会展经济研究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报送。  

    2、作者如申报著作或出版物,需提供正式出版的实物5册(套);申报论文,需发送论文的电子版。  

    3、秘书处将对申报的研究成果进行初审,凡达不到申报规定要求的,即被淘汰。

    4、本届“成果征集”的评委由本会学术指导委员会领导担任。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担任本届评委的

专家,其研究成果不得参与申报。  

    5、本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同时刊登在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的网站中(www.ccees.org.cn或

www.bojitattoo.com.cn),欢迎下载使用。  

四、研究成果的公布

将在2024年举行的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年会上公布评审结果。

五、秘书处联络方式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成果征集”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710 

联系人:金玉勤

电   话:010-64515168,13683246644

电子邮箱:250134632@qq.com



附件1:1、中国会展经济研究成果评审细则

            2、中国会展经济研究成果申报表


附件1:中国会展经济研究成果评审细则

一、征集范围:

     1、为繁荣我国会展理论、政策和实务方面的研究,总结会展活动中丰富的实践经验,推动会展产业健康发展,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设立“中国会展经济研究成果征集”(以下简称“成果征集”)。  

      2、本“成果征集”属于中国会展经济研究领域全国性、专业性、学术性的研究成果评定工作。  

      3、本“成果征集”主要面对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会员。但其他在中国大陆或港、澳、台地区从事会展工作的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  

    4、本“成果征集”以广义会展(会议、展览会、节事)为主要范畴,主要奖励在我国会展领域具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对政府部门的决策有重要参考作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在某一领域、某一问题的研究上具有开创性的研究成果。  

      5、本“成果征集”每年均设一、二、三级著作(论文)各若干名。   

二、评审机构

      1、本“成果征集”的评审机构为“中国会展经济研究成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设在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秘书处内。  

      2、每届评审委员会一般由5—7名委员组成。委员应由在会展经济研究领域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影响力,且热心“成果征集”评审工作的专家担任,并要求与所评成果实行回避。   

      3、“评审委员会”只负责对参加评选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分。在此评分的基础上,经过必要的公示。  

三、申报和评审流程

1、每届“成果征集”开始申报前,均由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秘书处发出通知,做出具体安排。

2、原则上一位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包括与他人合作的成果)。  

    3、对申报成果的评审分为:“初审”、“评审”、“公示”和“审定”四个阶段。初审由秘书处负责;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公示将在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的网站上进行;经过公示没有异议的,才能最后确定其审定的结果。   

四、其他

    1、申报成果如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将对其撤销认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建议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或处分。  

    2、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如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由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撤销其今后的评审资格,并建议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或处分。  

    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附件2:中国会展经济研究成果申报表


成果名称


论文(  )

著作(  )

发表时间


何处发表


申报人姓名


职务


研究专长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成果参与者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内容摘要及关键词


摘出研究成果的主要创新观点,不超过200


成果已申请其他奖项或已获其他奖项情况(请附证书复印件)






上一篇: 2024第三届中国(无锡)会展目的地建设大会邀请函
下一篇: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2024年度第一批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评审结果公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