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经科局近日正式对外发布《顺德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根据办法,将对新落户顺德并且承诺在顺德至少连续举办五届的工业类展览项目,对其前三届展览分别按照其与场馆运营方签订的场馆租用合同约定场租金额的50%、40%、30%给予补助,每场展览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如符合相关规定的展会可在原补助金额的基础上最多提高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