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些年国家相继出台了旅游业和展览业的扶持政策,会议业或者会奖业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获得这种“宠幸”呢?是时机不到吗?那什么时候才算到呢?为什么不是现在?
对于一个新兴行业,国家是否具有明确的态度,意义重大:“名分”还在其次,主要是能够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比如政府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模式、国家层面的跨部门协调、资金及政策支持,以及相关联的统计、培训、职称等。会议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到现在,遇到的问题很多,当然也包括上面提到的这些。
我们来谈谈国家层面认可会议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一,会议业的总量已经足够大了,而且还有很好的上升空间。由于没有明确统一的管理部门,所以到现在为止,我国会议业还没有普遍认可的统计数据。不过还好,会议业不是我们发明的,发达国家有数据——美国会议产业理事会(CIC)每五年就会发布一个“会议产业经济影响力研究报告”:2012年,美国会议产业的总支出为2800亿美元,占美国当年GDP总额16.16万亿美元的1.75%;旅游业总收入中的15%是由会议业贡献的;会议业创造的直接就业人数180万人,间接就业人数近700万人等等。我们国家会议业的支出总额也许没有美国那么高,可会议业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对于旅游业的贡献,只会比美国多。就增长空间来说,中国会议业的前景更为广阔。根据全球商务旅行协会(GBTA)发布的报告,2016年中国将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商务旅行国家——会议与奖励旅游是商务旅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中国会议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之多,已经到了不处理不行的地步。主要有:
1、谁来管,不知道,所以乱象纷呈。说来也正常,反正上面没说话,管也行,不管也行;这样管可以,那样管也可以。最开始的时候会议市场比较小,没多少人在意,如今不同了,会议业或会奖业在很多地方已经变成了“支柱产业”,看来中央得管管了。
2、地方的会议扶持政策,或有,或无,或明奖,或暗补,五花八门。会议(业)的扶持政策之乱,主要来自于多领域交叉——不仅是展览业和旅游业,还有招商引资、重点产业与区域发展、城市形象推广等。这里面有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人们有意无意地将“会议”与“会议产业”混为一谈。很多城市把“引进重要会议”作为发展会议产业的大部分甚至是全部的内容,所以就有了知名的的”一事一议”。举办会议的调门很高,实则与会议产业发展无关。当然,也有一些地方可能真的不知道如何来鼓励会议产业发展。中央出台统一政策,是解决这种乱象的根本方法。
第三,会议(会奖)目的地推广谁来做?不知道。会议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产业,就是因为产业链的中下游成员可以从会议的运营管理及接待服务中受益——总的来说,目的地是最主要的受益者。会议产业中所说的“目的地”,既包括国家,也包括省、市以及那些能够提供系统化服务的区域。想要成为受欢迎的目的地,就得让潜在客户都知道,这就有了推广的问题。会议产业链的成员是分散的个体——会议中心、酒店、会奖公司、旅行社等,那么谁来负责目的地推广呢?把所有的个体都拉上一起推吗?显然做不到。只有一个机构来做最合适——政府。国内各地区会议目的地的推广可以先放到一边——就当是肉烂在锅里,那么在国际上把中国当作会议目的地来推广的事情怎么办?天天喊着要提高入境访客量,会议与奖励旅游作为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没人管,这确实成问题。美国每年1.8亿人次的参会者中,约有3%是入境者。简单算了一下,如果我国入境参会者的数量达到总参会人次的0.5%,那么ICCA统计数据中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数量就可能翻上好几番。
第四,“会议服务业或会奖服务业”的概念或许能解决国家层面“会议产业”管理的问题。一个简单概念或许能够帮助理清一个新产业在国家层面上如何管理与协调的问题。“会议”及“会议产业”听起来简单,在实际运作当中的表现却比较复杂,可能正是这种复杂性影响了人们对于“会议”及“会议产业”实际价值的正确判断:
1、“会议”既是政府、企业、协会等运营管理不可或缺的工具,又是徇私舞弊的“好途径”。“会议”作为工具,就像锤子作为干活工具一样——锤子是砸了钉子还是打了人,跟锤子本身没有关系,关键在于管理。有人利用“会议”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我们不能因此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倒掉”。还有,千万不要认为只有中国人喜欢开会,发达国家按人均参会频次计算远在我国之上——我国只是政府会议比他们多一些。会议市场的量的大小,主要与社会经济发达程度有关,跟人种、宗教信仰、社会制度等的关系不是很大。
2、“会议”成为现代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长期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来说,理解起来有些困难。在一些人看来,会议就是工具,怎么能成为一个产业?一位政府领导曾跟我说,你们的会奖旅游恐怕很难搞下去,中央在限制(政府)会议,你们却把“会议”和“旅游”扯在一起,而且还要进行“奖励”?其实有这想法的人也不是很少。实际上,会议市场的主流是商务会议及活动,社团会议中的绝大多数也是商务性的,政府会议——由财政经费作支撑的会议,只占会议市场很少的一部分;参加会议是工作的基本组成部分,与“公款消费”没什么关系;“奖励旅游”是企业激励员工的一种方式,也与“公费旅游”不相干。我们要确立一种观念——不仅“会议产业”与“旅游产业”结合在一起是件好事,它可以提升地方旅游访客的质量,增加旅游收入;把“会议”和“旅游”绑在一起同样也很有意义——选一个好的会议目的地,在干好“工作”的同时顺便“旅游”一下,对于参会者而言,符合人性;对于企业而言,开会的钱和时间既然都有了,送个顺水人情就是两全其美的事情了。国际上都是这么做的,想在这方面另辟蹊径,根本没必要。
3、“国际会议”很好,只是经常与一些敏感的东西联系在一起,所以中央只能是既欢迎又限制。限制一些敏感的东西,没有问题——这只是管理上的细节而已。
4、“会议”最开始的时候是与“展览”放在一起的,叫“会展”,如果要把“会议”与“展览”分开,而且和“旅游”放在一起,有些人理解起来可能有点困难。虽然“展览”里面也带“会议”,“会议”里面也带“展览”,但这两者毕竟不是一回事——“展览”是贸易活动的组成部分,展览业的上下体系很清晰;“会议产业”的核心是会议的运营管理和服务,核心服务集中在旅游系统。
刘大可教授提出的“会议产业”的划分方法,对我们在国家层面上理顺管理与协调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刘教授观点的是,会议产业链上游的会议组织方,与中游和下游的会奖公司、会议酒店等,工作的内容是不同的:上游主要是会议的策划和组织,中游和下游是服务——“会议产业”只管中游和下游就可以了,至于上游的会议组织方——不管是企业、社团还是政府等,怎么策划和组织自己的会议,应该遵守什么规矩,由他们自己负责。为会议提供服务的中游和下游企业,一起构成了“会议服务业”。如果担心与商务部主导的“展览业”有交叉(实际上没有),干脆叫“会奖服务业”得了。
“会奖服务业”既有自身的特点,又与旅游业深度交叉。美国会议市场中85%的会议是在“带有住宿条件的设施”举办的,这些设施有:酒店、会议中心、度假村等,其他15%的会议则是在会展中心、特色场馆(所)、非住宿类会议中心等。与美国相比,我国会议的规模相对较小,因此在“带有住宿条件的设施”中举办的会议的比例要明显高出很多;会议服务企业,包括会议公司、奖励旅游公司等,绝大多数来源于旅游业,有些甚至直接就是旅游企业中的内设部门或人员;大多数会议并不需要十分专业的会议运营管理服务,“吃住行游购娱”之类的旅游基础服务,仍然是会议服务的主要内容。
会议市场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量级,“会奖服务业”作为一个实际存在的业态形式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国家通过自己的方式认可这个新兴产业的地位,不管是对这个产业本身,还是对于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如果从“会奖服务业”这个角度下手,中央理顺管理及协调工作,也不是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