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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丽新: “十三五”时期我国展览业将呈现四大特点
发布时间:2016-06-27  更新时间:2016-06-27  作者:  点击次数:5384

 

第四届中国国际会展业发展大会于529日上午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商务部服贸司邱丽新司长出席大会,并发表了“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深化对外贸易交流合作”的主旨演讲。

邱丽新指出,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展览业具有集聚性、辐射性和带动性,影响面广,关联度高,发展潜力大,对于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带动经济增长、扩大市场消费、促进经贸合作、增加社会就业、推动城市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会上,邱丽新阐述了2015年我国展览业的主要特点。一是境内展览规模再创新高,2015年举办展览会接近9300场,总面积接近1.2亿平方米,均比2014年增长15%左右。二是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增强,已经形成了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核心会展产业群。三是展会市场结构逐步优化,办展专业化势头显著,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四是境外办展稳中有升,参展办展项目1508项,展览总面积73万平方米。五是展会质量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15年底,UFI中国大陆会员95个,中国经UFI认证的展会共81个(含4个海外自办展)。六是展会场馆建设方兴未艾,我国已建、在建和待建的专业展馆室内总面积超过1100万平方米。

  据邱丽新分析,“十三五”时期我国展览业发展具有四大特点。一是市场化进程明显加快,行业协会和企业作为办展主体的地位继续增强,展馆投资建设及管理运营的市场化程度将逐步提高;二是专业化展会蓬勃发展,将继续涌现出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展会;三是国际化程度显著提升,“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我国有望成为除欧、美之外的世界展览业第三极;四是现代信息技术得到进一步应用,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催生新业态、新模式。

  邱丽新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展览业发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展览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商务部把《若干意见》视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着力点和推动展览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立足点,会同各部门、各地区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加强宏观指导,充分发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做好前瞻性研究,创新思路、精心谋划,积极破题。二是健全法规标准,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适时出台《境内举办展览会管理办法》,加快修订《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完善展览业标准体系。三是创新管理方式,大幅减少了展览会审批事项,建设运行了“展览业管理信息系统”,推行网上预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适时由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四是优化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展览业统计监测体系。五是加大政策扶持,推动落实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支持行业组织帮助企业成长,力争培育一批品牌展会,打造一批龙头展览企业。六是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深入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展览业竞争力。

  邱丽新建议,在当前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期、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各方力量应该共同促进展览业发展,为国际经贸交流合作搭建平台,实现互利共赢,带动全球经济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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