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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届广交会:面临进口专区“维权”挑战
发布时间:2007-04-06  更新时间:2007-04-06  作者:   点击次数:3907

 

尽管从第101届起,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更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下称广交会)成为各界关注的亮点,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仍然是其组委会工作的重点。近日,记者从商务部有关方面获悉,为加强第101届广交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护参展企业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下称《办法》)

  该《办法》规定,广交会通过交易团与参展企业签定《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各参展企业应在广交会上严格履行承诺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在投诉管理方面,广交会业务办设立的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下称投诉站)是广交会惟一接受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投诉的机构。广交会还邀请当地政府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驻会参加投诉站的工作。据该《办法》的第二章第五条表明,投诉站仅受理当届广交会举办期间发生在展馆内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对不通过投诉站,擅自与涉嫌侵权方进行交涉而影响展馆秩序的人员,按违反大会展场秩序管理规定处理。其中,《办法》还明确指出,参展企业如违反与大会签定的相关协议,在其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上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赔偿当事人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费用与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本届将首次设立进口展品专区,有关法律专家表示,国外企业商品的进入,对中国加强对这一对外贸易窗口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但专家也指出,随着中国的进一步开放和知识产权法制管理建设的健全,作为窗口的广交会将促使中国企业加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推动国内外企业的公平竞争。

  根据广交会知识产权投诉站的统计显示,近年来每届广交会大约会受理超过200起的投诉案件。在2000年前后,广交会上中国企业遭遇投诉的案例一度超过了400起。

  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起步于1992年春交会,当时外经贸部下发了《关于在第71届广州交易会上进行商标检查的通知》。1992年-1995年,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主要是加强对出口商标使用的管理。1996年,随着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广交会上专利投诉迅速增加,保护工作由商标管理延伸到专利和版权。1997年春交会设立大会业务办条法组受理投诉,1998年春交会成立大会接待站,2000年春交会之后,广东省(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广州市工商局商标处和广州市版权局组建专业执法队伍进驻投诉接待站,并逐步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和保护体系。

  从2002年起,广交会组委会规定,如果有企业被发现1次侵权,其产品将被扣押;如果发生2次,企业将被暂时停止参加广交会的资格;如果达到3次,就将被永远逐出这个中国最大的出口平台。

  据第100届广交会的统计显示,该届广交会共受理投诉573宗,被投诉企业848家,认定涉嫌侵权企业509家,分别比上届增加101宗、105家和90家,增幅分别为21.4%、14.1%和21.5%。参展企业涉嫌侵权涉案率为3.64%,与上届持平。其有关负责人表示,被投诉和认定构成涉嫌侵权企业总量比上届上升,这与本届广交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展位数和参展企业数增加等因素有关,也表明企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不断增强。

101届广交会,将于41530日在广州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流花路展馆、琶洲展馆举办,两馆两期不变。第一期41520日,第二期425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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