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国庆节的前一天,国务院复文商务部,同意建立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对于展览业而言,这是一件大事。言其大,乃因这个联席会议制度是在国务院之下,在国务院部际之间,专门为展览业而建立的。这在中国展览业发展史上是第一次,在国际上仅见。
六个月协调的成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 共二十二条。其中,第五条明确提出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求“理顺管理体制”。
国务院《意见》在今年3月29日发出后,经六个月的协调,这个会议制度方告建立。在熟悉中国行政管理制度的人看来,协调的时间可谓不短。长时间协调的原因,应是参与的部门太多而致。
联席会议共有14个成员参与其中,即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和贸促会。与国务院《意见》对照,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局)是新增加的。
在联席会议的成员中,除中国贸促会外,其他13个均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因此,联席会议14个部门和单位的表述中,“单位”应是特指中国贸促会。
商务部 “牵头” 联席会议
众所周知,自国务院《意见》颁发后,并未出台贯彻《意见》的细则或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应该是政府高层采取的第一个步骤。
由此可见, 联席会议制度是贯彻《意见》关于“理顺管理体制”的组织架构。
先进行组织架构,再出台贯彻《意见》的细则,这充分体现了行政管理的中国特色。
国务院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理顺管理体制”,说明中国展览业的行政管理具有跨部门的性质。
商务部虽经国务院明确分管展览业,但难以单独行事。现由国务院授权,采用部际联席会议的形式协商理事,以达“理顺管理体制”的目的。因此,在国务院的“批复”中,商务部在部际联席会议的角色是“牵头单位”。
商务部如何“牵头”
国务院“批复”明确,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于商务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向成员单位收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联席会议的七项职责
在“批复”中,国务院明确了部际联席会议的七项职责,分别是:
1、促进展览业向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2、加强展览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订和实施;
3、加快简政放权,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展览业创新发展;
4、落实财税、金融保险等方面政策,优化展览业布局,提高便利化水平;
5、加强统计监测和信息共享,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6、对各地区、各部门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总结;
7、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这七项职责,是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深入推进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工作任务”的具体化。
强调促进改革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部际联席会议被冠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定语,这在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中很少见。
如此定义,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涵一致,再次彰显联席会议旨在服务展览业的改革发展大局。
新制度建立的后续展望
“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相信贯彻国务院《意见》的举措将陆续出台。可以预期的举措包括:编研“十三五”展览业发展规划,“政府展”市场化改革的意见,完善展览业统计的办法,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展览业的措施,等等。
另可预见,各省(区、市)及大型城市政府将参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建立本级政府的展览业联席会议制度。一些地方原有的会展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有可能改为联席会议制度,以求上下统一。一些地方设立于政府办公厅之下的“会展办”,为顺应国务院的新制度可能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