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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年度“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30  更新时间:2008-06-30  作者:本站作者  点击次数:3680

各位会员、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已从2007年起开始设立“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该“成果奖”属于中国会展经济研究领域全国性、专业性、学术性最高等级的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本届是继2006年度评选后的第二届,现将本届评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有关评奖的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一、申报要求
(一)凡2004年以后公开发表,且未参加过第一届评选活动,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或著作等研究成果(可进行补充、修改,但不包括在报纸、杂志上刊登的新闻稿件),均可参加本届成果奖的评选。
(二)申报的论文应遵照学术论文的通用格式和要求
1、题目:常规学术论文标题;
2、内容摘要:摘出论文的主要创新观点,不超过200字;
3、关键词:1-3个,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术语、概念;
注:以上三项均需中英文对照。
4、正文:稿件要求以中文为准(申报的英文稿件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论文字数要在6000字以上。
5、参考文献:符合学术规范的著录方式。
二、申报截止时间
本届“成果奖”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以邮件或电子邮件送出时间为准。
三、“成果奖”申报程序
1、申报人需认真填写《评审申报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报送。
2、作者如申报著作,需提供正式出版的书籍10册(套);申报论文,要求自行打印、邮寄10份(A4纸),并同时发送论文的电子版。
3、秘书处将对申报论文进行初审,凡达不到申报规定要求的,即被淘汰。通过初审的研究成果,秘书处将通知申报人。届时申报人需及时向指定帐户汇寄评审费200元,秘书处在收到汇款后将开具发票。若报送的成果未获奖项,此款不退还。
4、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担任本届评委的专家,其研究成果不得参与申报,但仍可向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下一年度学术论文集(内部刊物)投稿。
5、本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同时刊登在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的网站上(www.cces.org.cn),欢迎下载使用。文档下载
四、秘书处联络方式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商务部研究院)
邮政编码:100710
电话:010 – 64515167、64240612
传真:010 – 64240611
电子信箱:cces@cces.org.cn 抄送: anqin197@sina.com
联系人:秦安、季鸿雁     
 
 
 特此通知。
 
 
                                                       二OO 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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