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长沙市加大对会展项目的扶持力度,对引进的国际性、全国性大型专业展览和相关专业性重点展会予以财政资金扶持。还明确规定,在长沙市连续举办3届以上的全国性、国际性展览,最多扶持2届。净展面积在700至1000个国际标准展位的,按每个展位200元予以扶持;1000个国际标准展位以上的展会,按每个展位300元予以扶持。同时,对长沙市企业在长沙市举办的展会,净展览面积在300至500个国际标准展位的,按每个展位200元给予扶持;500个国际标准展位以上的,按每个300元给予扶持。对已过培育期的重点会展,实际合同展览面积达到或超过500个国际标准展位的重点会展项目,同时本届展览面积比历届扩大20%及以上的,或特装展位面积比历届扩大20%及以上的展会,给予5万至1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