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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玉广:大连市政府出台“十一五”期间会展业发展的指导目录
发布时间:2006-09-13  更新时间:2006-09-13  作者:葛玉广  点击次数:5004

中国贸促会大连市分会、大连市展览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会员 葛玉广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2005111举办的首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上指出,中国政府将从政府、企业和行业中介组织三个层面,进一步推动展览业提升水平。首先,要加快展览业市场化进程;其次,要加快展览业法制化建设,建立展览业法规、政策体系,规范展览市场秩序;第三,积极推进展览业产业化进程;第四,努力提高展览业国际化水平。国家发改委同时表示,将从会展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品脾展会和会展公司、优化会展外部环境、加快培养会展人才四个方面推进会展业的发展。会展业受到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会展业才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联合国国际经济和社会分类专家小组于2005727在法国巴黎宣布:在所有经济行为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中,会议和展览业属于独特的一部分,从而确立了会展业作为国际范围的一个重要产业的地位。

大连市是中国北方最具开放色彩、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在国际和国内有着良好的城市形象和日益提高的知名度;口岸城市的功能不断强化,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提升了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力和对广阔腹地的辐射力;具有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和比较发达的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便捷,接待能力强;已建成使用的星海会展中,心和世界博览广场,拥有10万平方米的专业展览场所,可承接各种类型的会议和展览;聚集和培养了一批会展专门人才,积累了一定的办展办会的经验;会展业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形成了加快会展业发展的优势条件和坚实基础。“十五”时期,大连市会展业快速发展,呈现出展会项目稳定发展,品牌展会初步形成,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逐步提升,会议展览设施进一步完善,国际性会议相继召开,会展行业协调管理得到加强,从而确立了在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大连市的会展业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一个中心”(即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四大基地”(即石油化工、装备制造、船船制造、信息软件基地)的战略任务,发挥优势,壮大实力,全面统筹,高点定位,科学谋划,精心安排,引导全市会展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促进贸易投资和对外开放,努力夯实东北亚国际会展名城的基础。但随着会展项目审批制度的取消,展馆之间的竞争的加剧,重复办展现象日益严重,会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受到冲击,会展管理难度加大,给会展业的发展和会展环境的改善造成很大困难。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大连市充分认识到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市会展业的发展。在会展业内部结构安排上,应将承办会议和举办展览并重,相互支持,同步发展,以尽快形成完整的会展产业。在会展项目的组织和安排上,既要保证重点行业,又要照顾基础产业;既要推进专业化,又要追求多样化,突出大连市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船舶制造四大支柱产业,同时发挥港口航运、物流、海洋渔业、环保、冶金、农副产品加工等基础雄厚的产业优势,又要紧紧抓住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精心培植名牌展会,积极申办高层次国际会议,适应建设“一个中心”、“四大基地”的要求。在会展业发展方向上,应瞄准国际化、专业化、规模化,突出重点,扶强做大,尽快形成品牌效应。在会展业拓展对外合作的渠道上,无论是对外招展、组织采购商等专业观众,还是组织出国展览和相关会议,要将重点放在东亚、东南亚、欧美传统市场上,还要加大力量,多做工作,努力开拓西亚、南美和非洲市场,尽快实现大连会展业海外市场的多元化。

产业是会展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全市展览计划的确定,展览公司对展览的策划,都必须考虑城市产业的现有基础及发展前景,考虑产业的生产周期和技术的更新换代周期,选择准确的展览题材,结合自身力量合理定位,发挥独特优势,规避竞争风险。

实施品牌战略是会展业走向国际化的必由之路。必须集中优势资源,不断进行会展活动的创新,争创名优会展品牌,提升会展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对于已经初具品牌效应的会展项目,应对其无形资产给予必要的保护。

大连市贸促会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十一五”期间大连市会展业发展的指导目录,并经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会签。2006325,大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行文,发布《“十一五”期间大连市会展业发展的指导目录》。

《“十一五”期间大连市会展业发展的指导目录》中鼓励和扶持的会议展览项目有:

1、符合“一个中心”、“四个基地”战略任务的会议展览项目。

1)港口、航运、交通运输、仓储及物流业;

2)石油化工业;

3)装备制造业;

4)电子信息与软件业;

5)船舶制造业;

6)医药生物工程;

7)环境保护;

8)金融保险及贸易投资;

9)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0)现代农业。

2、有利于参展商转移生产、跨国经营、技术转让、配套服务等多种需求,有利于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有利于推进大连市工业园区发展的会议展览项目。

3、国家部委在大连市举办的规模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全国性展览项目和相关会议。

4、与国外著名展览公司联合举办的规模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项目和相关会议。

5、跨国展览公司将国际品牌的展览会移植大连市的展览项目和相关会议。

6、具有地方特色、专业化强、办展历史超过10届、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项目。

7、能够展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传播新信息、新知识、新观念的新兴展览项目和相关会议。

对鼓励和支持类的展览项目和相关会议,将优先列入全市会展计划,展馆优先签订租场合同,优先提供宣传支持,优先提供展览发展基金的补贴支持。

该指导目录将与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不相符合的展览项目;在3个月内与已连续举办3届以上定型展会重复的展览项目;前期宣传与展会内容严重不符,参展商和观众投诉较多,受到媒体曝光的展览项目;己连续举办3届、规模维持在3000平方米以下,且无发展希望的展览项目;违反相关法规和办展规则,不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受到业内抵制的展览项目,列为限制类展览项目。对限制类展览项目,一般不列入全市展览计划,不提供展览发展基金的补贴支持和宣传支持。

该指导目录还把介于鼓励和支持类的展览项目与限制类展览项目之间的列为一般类展览项目。一般类展览项目包括综合性、消费型展会,对活跃市场、满足民需有着积极意义,应允予举办,促其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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