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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关于广州市会展业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07  更新时间:2009-08-07  作者:  点击次数:4861

最近,广州市地税局出台了《关于广州市会展业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明确从今年41日(税款所属期)起,将会展业营业税适用税目从“服务业-租赁业”全额征税调整为按“服务业-代理业”差额征收营业税,较大幅度地降低了该行业税负。经过调整后,广州市会展业行业总体税负将降为15.53%,低于全国服务业16.9%的平均税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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