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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钹:重温《实践论》、思考中国会展业
发布时间:2007-06-25  更新时间:2007-06-25  作者:陈金钹  点击次数:5237

  年轻时代,毛泽东主席的《实践论》不知读过多少遍,它潜移默化地影响笔者一生的生活与工作。记忆中最后一次阅读应该是1972年。
  事隔35年,顺手从书架上取下毛泽东主席的《实践论》,重温一遍之时,脑袋里翻腾的却是笔者参与近25年的中国会展业。两者相撞,深深感受到即使在《实践论》发表60年后的今天,它对认识中国会展业的发展仍然具有相当重要的指导意义。
  百万大军参与伟大的会展实践
  如果将1979年定义为中国商业性展览会的起始年,至今已28年历史,初始只是每年几场而已。廿世纪八十年代每年也不超过200场,会展城市也局限在北京、上海、广州;九十年代,邓小平南巡之后,会展市场迅速膨胀,除京、沪、穗之外,大连、深圳、杭州、厦门、南京、成都、武汉、西安、青岛等城市加入战团,每年全国举办的展览会接近千场,廿一世纪初的七年,应该说是中国会展业全面开花的七年,全国大、中、小城市新建、改建展览场所近300所,举办各种类型展会近4,000场。
  如果我们称经历过的28年是中国会展业的伟大实践并不为过,称它已经产生了“巨大生产力”也应该是恰当的。
  《实践论》指出:“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人们的认识…也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 “人们能够对于社会历史的发展作全面的历史的了解,把对于社会的认识变成了科学,这只是到了伴随巨大生产力…的时候。”
  中国会展业确实经过了“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浅入深,由片面而到更多方面”的过程。初期,展览会只是由京、粤、沪贸促会与香港若干展览公司策动,此后牵动若干省、市贸促会加入,中央各部也纷纷成立贸促分会,全面介入展览业;九十年代,民间展览企业纷纷成立,形成一种力量,随着行业协会成立,以行业协会为主力举办的展览会应运而生;九十年代末,先后成功运作的厦门投洽会及深圳高交会,以示范作用躯带动各地政府直接介入操办展会;廿世纪初,大量国外展览组织者通过收购合并进入市场。至目前为止,政府、协会、民营、国内、国外数以千计的展览组织者共同舞动中国会展大业,形成与造就了中国会展业的巨大生产力。
  笔者以为:如果把28年称为一个阶段,应该是初级实践阶段。上百万人参与了这个伟大的实践。《实践论》指出:“原来人在实践过程中,开始只是看到过程中各个事物的现象方面、看到各个事物的片面、看到各个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
  在这个初级阶段,我们看到:展览馆的建设是否过急?是否脱离我国会展业的现实?是否缺乏综合功能设计?是否贪大求洋?从全国观点看,布置是否合理?我们看到:那些机构适合进入会展组织者市场?依市场规划运作的民营组织者是否成长过慢?政府组织者是否介入过深?协会的功能是否应将办展作为主业?外国企业入场是否需要有门坎?中国民营会展企业为什么纷纷转让股权给国外企业?是自身安全没有保障还是其它原因促使其厌战?政府、协会、民营、外资之间是否有合作、协调空间?它们之间是否一定要在市场中决战?在我国办展环境(条件)是否公平?会展业是否存在国家经济安全问题?就全国范围而言,会展项目什么时候才能有一定的协调?还是任由市场说话?市场经济(无形的手)与政府功能(有形的手)之间是否有可能两者携手,使我国会展业走上又好又快的道路?…
  我们还看到:会展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否严重?它除涉及展会本身外,是否也涉及参展的展品与专利?展会价格差异性很大,低价倾销对展览业是利是弊?展会评估是否需确立一套符合本国的标准或者引入外国(或所谓国际)的标准?正规高等会展教育是否时机成熟?会展培训全国遍地开花如何评估?所谓人才短缺是缺乏那部份人?
  我们也看到:中国企业数以十万计奔赴境外参展,成为许多外国组织者的重要客源,壮大了外国的组织机构,我们的组织者是否有能力与胆识把展览会办到外国去?宛如德国的组织者把该国参展商带到中国来一样。我国有没有条件走出国门,实行组展者国际化?
  当然我们还可以看到:展览界的许许多多问题,它包括展装、展运中的问题;展览产业链上的种种问题;甚至于某些败类,如骗展、展虫等问题。
  是的,我们“看到各个事物的片面”。由于有事物的存在,才能让我们可以看到它的“片面”。
笔者的结论是:二十八年的会展史,是波澜壮阔的历史、是数以百万计会展人参与的伟大实践、是会展人的努力造就了巨大的生产力,这是必须充分肯定的。其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是可喜不是可悲。这些问题为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会展业,为我们从实践步向理想提供大量素材,也奠定良好的基础。
  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飞跃
  《实践论》指出:“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又说:“社会实践的继续,使人们在实践中引起感觉和印象的东西反复了多次,于是在人们的脑子里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中的突变(即飞跃),产生了概念。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 “概念同感觉,不但是数量上的差别,而是有了性质上的差别。” “循此继进,使用判断和推理的方法,就可以产生合乎论理的结论来。”
  经过长达20多年的实践,会展业的许多问题已经浮上水面。近2-3年,媒体、学术界及数量众多的论坛、研讨会已经就各种现象进行讨论。也有不少学者发展不少的研究成果,尤其是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成立以后,这方面的工作更显得被重视,可惜资源有限,还不能形成有系统的研究与总结,会展产业本身还没有引起国家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重视,这是非常遗憾的。
  依笔者愚见,未来五年应该是我国会展业实现从实践到理论飞跃的年代,也就是说,这五年应该是完成《实践论》学说的第二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既有以往28年的“直接经验”,也有国外的间接经验(“在我为间接经验者,在人则仍为直接经验”)。
  我们已经具备条件“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理性认识,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应该是我们必须加强研究与总结的课题。
  一、会展业的定义与内涵
  会议与展览活动在我国是否成为一种独特的产业?倘如是,这种产业的型态、规模如何?它对于其它产业的实质影响如何?(切莫犯所谓一比九的形而上学错误),它在国民经济中是否占有一定的席位?它的可塑性如何?会展业的投入与产出应该在什么样的合理水平才具有生命力?...等等。
  二、会展学科的定位
  目前,全国几十所大学开设会展专业,也有数以百计的非学位会展专业和形形色色培训班。
到底在教育体系和国民经济发展需求方面,是否对会展专业有共识,它是不是一门学科?是什么样的学科?学生应该在大学里学到什么东西?这个学科的社会实践是什么?我们要培养的是什么样的人才?这个专业的学习年限多少为宜?应该设置那些必修与自修的课程?如果会展学是存在的,那么它是否有更高的学历需求?硕士?博士?博士后?...等等。
  三、会展城市与支柱产业问题
  人们都知道,任何会展活动一般地说对社会都有一定的作用,那么是否任何一个城市只要有会展活动都可以称为会展城市?发展会展业是有成本的,除投入成本外,还有经营成本。那么,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称为会展城市?会展业占该市GDP百分几才称得上是城市的一种产业?城市的规模、周边环境与市场需求诸多因素制约着城市的会展业,这个标准如何?更令人奇怪的是全国数十个城市将会展业定为支柱产业,这些城市中有的会展业只占市GDP的百分之零点几而已。何来支柱?
  究竟会展城市的标准如何?一个城市可以将会展业列为支柱产业的标准又如何?搞明白这些问题有现实意义的,期望人们能有理性认识后,别再浪费金钱与光阴,科学地做些实事。
  四、展览会布局问题
  展览会名目繁多,据笔者所知,全球展览项目近500种之多,而我国在办项目也300多种。但是在我国几年来曾经举办展览会的城市(或场馆)达200多个,但集中举办的项目却只是几十个品种,一般地说,容易办的项目、社会性强的项目,人人抢着办,有的项目全国全年举办40-50场,这种实践目前仍在曼延之中,也是自由市场经济必然的结果。
  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自由市场有一定的功能,但也不一定是万能的。28年的实践已经告诉我们,任由这种情况发展是不可能把会展业做强的。我们是否应该学习德国的经验,每个城市是否应该有所侧重。
这是一个难度相当高的课题,但是这又是一个非逐步协调不可的问题,我们是否有足够的实践与数据说明适当布局的好处。即使现在时机不成熟(实践不足),有没有可能开始进行若干前期性的研究?
  五、有关展览馆的布局与建设问题
  十几年来,笔者参加过十几个城市展馆建设的讨论,许多并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大部份的理念是:城市领导将会展业订为支柱产业所以要建展馆、展馆形象要成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展馆的规模要大、起码要满足城市中某单项展(许多是该市唯一的)的规模…。这些要求多数是领导的指令,也所谓的可行性报告都是先有结论后有所谓论证。既然各位领导已决定,其它“外来人”还能讲什么呢?
  笔者再次呼吁,不要再大兴土木了,不要再拿老百姓的血汗钱当儿戏,政绩不是告形象工程树立起来的。即使有些城市确有需要,也要充分论证。有一个现象是值得关注的,某中心城市建了展馆,会展业也不错,邻近城市马上也要建馆,发展“自己”的会展业,明知自己条件不够也要强来,实在不明白,如果产业有需要,为什么不把展览会办到中心城市去,相隔不足半小时车程也要争一日之长短,难道中国人就要自己这么争吗?内在因素是什么?
  六、政府、协会、民营、外资等展览会组织者的关系问题
  政府是继续进入市场还是逐渐退出市场?那些应该退出、那些不应退出,如果要退出,如何退出市场?协会可否转换办展方式?可否委托管理者也不会将协会全副精力摆在组织展览活动之中?民营企业如何做好做强自己?民营企业并非另类,它的“帽子”也属于中国。为什么许多已做强的民营企业还有不安全感?其威胁来自市场?还是非市场?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深度与广度问题?我们既要坚持开放,但是否存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尺度?有人提出国家会展经济安全问题,是否存在?
  当然还有许许多多问题,但以上罗列的六大问题应该是主题。如果我们善于从28年的实践中去寻求答案,以科学的非偏见的态度,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工夫进行研究,那么我们必然会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飞跃。
  回到实践中检验理想的真确性
  假如我们能够花五年时间,总结28年的实践经验上升到理想,《实践论》告诉我们整个实践过程并未完结。“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实用理想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因为“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
现在讨论会展业中的这个问题尚早,也许五年之后我们有机会讨论它。但是,对于《实践论》中所提出“实践 ¾ 理论 ¾ 实践”的每一个历史时期的循环,我们应该有充分的认识。
笔者在重温《实践论》时,针对我国会展业发展问题的一些思考。对于个别企业或个别项目也应该有同样的思考,因为它确切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当前,无论是对全国会展业、区域会展业,甚至于具体的会展项目或企业都面临着同一的问题,就是如何从多年的实践中去总结经验、去升华至可以指导今后工作的理想,这就是本人重温《实践论》之后的体会。并写就此文与同行们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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