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展研[2023]101号
关于征集首届展览业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会员、各省市政府会展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商务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近期商务部批准筹建展览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该标委会由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作为业务指导单位,由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作为秘书处承担单位,是负责在会展行业从事行业标准起草、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根据《商务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该标委会主要任务是在本专业领域内提出标准化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编制行业标准体系;开展行业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及宣贯评估、研究分析等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标准一致性比对分析,跟踪、研究国际标准化的发展趋势和工作动态等。
为加快推动展览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工作,经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同意,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公开征集首届展览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涉及会展行业的服务提供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包括教育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专业人员。
(二)根据国际标准ISO 25639-1:2008《展览与会议 第1部分:词汇》、ISO 25639-2:2008《展览与会议 第2部分:统计测量程序》和ISO 20121:2012《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会展行业是指会议、展览、大型活动等集体性活动的简称。
(三)依据商务部发布行业标准,会展行业标准体系可包括但不限于展览技术标准、展览管理标准、展览服务标准、展览安全标准、展览卫生标准、展览环境保护标准、展览信息标准。
(四)会展行业的外延包括各类博览会、展览展销活动、大型会议、体育赛事、文化活动、节庆活动。新兴的会展形态包括数字化会展。
二、委员条件
(一)熟悉会展行业业务工作,熟悉商务领域法律和政策,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三)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四)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与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所任职的单位应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技术实力,具有标准化工作基础,正常运营3年以上,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七)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商务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于2023年9月14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提交同底照片1张(用于制作证书,背后请注明姓名),邮寄至秘书处,同时将登记表的WORD文档发送至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电子邮箱cces@cces.org.cn。
(三)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将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首届展览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并依据《商务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报送商务部审批。
(四)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资料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100710)
联系人:姜淮
电 话:13810315620
邮 箱:cces@cces.org.cn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