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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参展,湖南给展位费70%以内补贴
发布时间:2023-03-13  更新时间:2023-03-13  作者:  点击次数:22835

近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贸促会发布《2023年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目录》(简称《目录》),对以实地参展、代参展的形式(不含线上参展)参加目录内展会的省内企业,给予展位费、展品运输费、人员费补贴等支持。

根据《目录》,展位费补贴标准为,按照不超过展位费70%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单个企业单次展会单个展位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展位增加1.5万元,最多支持3个展位,合计不超过8万元。为助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外贸发展,对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参展企业,展位费予以全额补贴,不设展位数量和支持金额限制。

展品运输费补贴标准为亚洲地区展会(不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按照不超过0.5万元/展位的标准给予支持;亚洲地区以外展会按照不超过1万元/展位的标准给予支持,均最多支持3个展位。

人员费补贴标准为参加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展会的企业,按照单个展会不超过0.5万元给予人员费支持;参加亚洲地区展会(不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企业,按照单个展会不超过1万元给予人员费支持;参加亚洲地区以外展会的企业,按照单个展会不超过1.5万元给予人员费支持。

《目录》规定了展位数量换算标准:面积不及13.5平方米的按1个展位计算,13.5平方米及以上且不及22.5平方米的按2个展位计算,22.5平方米及以上的按3个展位计算。

《目录》支持鼓励我省外贸企业开拓多元国际市场,抢抓海外订单,重点支持和引导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RCEP、非洲等战略新兴市场,巩固和扩大欧美等传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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